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4-21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平安银行”)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孙建一,
董事邵平、胡跃飞、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陈心颖、李敬和、马林、
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共 14 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
曹立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蓉女士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蓉女士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上述任职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陈蓉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行拟在两年内在境内市场一次或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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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债券。
1、发行规模。一次或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金融债券,具体
事宜授权管理层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2、发行品种。期限不超过5年的商业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金融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公司中长期资产
负债匹配结构,支持中长期业务发展。
4、发行授权。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
述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由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具体要求设置发行条款,并根
据本行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状况具体确定金额、方式、期限、利率,可分期择机
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以上议案须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16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资本信息披露政策》。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同意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
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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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选举郭田勇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陈蓉女士简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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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陈蓉女士简历
陈蓉女士,1968 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企业经济管理硕士,现任平安银行
副行长。
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信贷员、国际业务部
主任,1996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副行长、支行行
长,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信贷部总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于英国学习进修。2004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深圳发
展银行总行信贷风险执行总监,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
首席内控执行官,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首席运营官,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平安银行总行行长助理,负责西区五家分行的管理。2014 年 3 月至今,
任平安银行总行副行长,负责平安银行资金同业业务的经营管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蓉女士持有平安银行股份 18,946 股,与
平安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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