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19-09-24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6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或“本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综
合授信额度60亿元,其中:敞口金额50亿元,额度期限1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
过3年,担保方式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质押;低风险授信额度10亿元,额度期限1
年,担保方式为票据池质押。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租赁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相关规定,
平安租赁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净额为3051.11亿元,本笔关联交易金额为人
民币6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1.9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本笔交易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须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行第
十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叶素兰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
行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对前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
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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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注册成立,是中国平安下属
专门从事融资租赁服务的全资子公司。平安租赁注册资本:1389681.9176 万人
民币;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二期 37 层;法定代表人:方蔚豪。截至 2018 年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 2347.41
亿元,总负债 2055.01 亿元,所有者权益 292.40 亿元,营业收入 151.48 亿元,
净利润 32.16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 2555.62 亿元,总
负债 2227.18 亿元,所有者权益 328.43 亿元,营业收入 91.91 亿元,净利润 20.25
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60
亿元,其中:敞口金额50亿元,额度期限1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
式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质押;低风险授信额度10亿元,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
票据池质押。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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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租赁累计产生授信类关联交易 75 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对本行《关于与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同意将前述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
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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