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20-08-11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7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或“本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平安金融
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给予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金科”)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敞口人民币 8 亿元),额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由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礼阳”)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给予平安金科理财投资额度人民币 8 亿元,信用方式,用于平安银
行理财资金认购平安金科公开、非公开发行债券(不含永续债券、可转券),用
于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期限不超过 3 年。要求发行人外部主体评
级不得低于 AAA。理财额度期限 1 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平安金科、联礼阳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平安金科和联礼阳构成本行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本行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 3129.83 亿元,资本
净额为人民币 3681.93 亿元,两笔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16 亿元,占本行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112%,占本行资本净额 0.4345%。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
1
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
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议案无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
勇、杨如生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就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金科于 2008 年 4 月 16 日成立,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
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47 楼,法定代表人:王仕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40,600.00 万元,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
围:金融软件、炒股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设
计、技术开发、维护、销售及技术咨询;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磁卡、智能卡的
开发与销售及相关应用服务等。截至 2019 年末,平安金科已审计报告合并口径
资产总额人民币 18,481,355.29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10,106,893.24 万元,所有
者权益人民币 8,374,462.05 万元,全年实现收入人民币 2,323,891.16 万元,净利
润人民币 292,164.72 万元。平安金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联礼阳于 2015 年 3 月 5 日成立,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A 栋 201 室,法定代表人:张宏,注册资本:人民币 330,000.00 万元,是平安金
科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不含限制项目);黄金制品、贵金属的销售(不涉及金融产品、大宗
商品或者权益类交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 2019 年末,联礼阳已审计报告本部口径资产总
额人民币 335,451.84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124,060.55 万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211,391.28 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2,755.41 万元。联礼阳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
2
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
1、同意给予平安金科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敞口人民币
8 亿元),额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由联礼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给予平安金科理财投资额度人民币 8 亿元,信用方式,用于平安银
行理财资金认购平安金科公开、非公开发行债券(不含永续债券、可转券),用
于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期限不超过 3 年。要求发行人外部主体评
级不得低于 AAA。理财额度期限 1 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金科累计产生授信类关联交易 0 亿元人民币,与
联礼阳累计产生的授信关联交易为 0 亿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同意将前述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
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2020年8月11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