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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关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0-05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4 月 20 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在深圳市购建平安信用卡大厦的议案》, 同意以本
行 信 用 卡 中 心 为 主 体 申 请 竞 买 前 海 自 贸 区 桂 湾 片 区 四 开 发 单 元 07 街 坊
T201-0140 地块,用于建设“平安信用卡大厦”,授权管理层具体组织落实相关
事宜。
     鉴于参加竞买 T201-0140 地块事项涉及本行临时性商业机密,根据深圳市土
地招拍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行履行了相关事项暂缓披露程序。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行参加了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竞得深
圳市前海自贸区桂湾片区四开发单元 07 街坊 T201-0140 地块(深土交告〔2020〕
67 号),土地面积 13904.5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0000 平方米,地块带设计方
案出让,土地出让金 264600 万元,设计移交费 2012.52 万元,土建预留工程移
交费 40695.7993 万元。本行已于竞得当日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深圳市前海
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
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前海交易广场 T201-0140 宗地土建预留工程
移交协议》、《前海交易广场 T201-0140 宗地地上工程设计资料移交协议》、《深圳
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协议文本。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出让人: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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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
公楼
       三、竞买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代码:440305201001GB00107
    宗地编号:T201-0140
    宗地位置:深圳市前海自贸区桂湾片区四开发单元 07 街坊
    出让人: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交易方式:挂牌出让
    交易类型:政府出让
    土地性质: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13904.52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40000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264600 万元
    竞买保证金:52920 万元
    土地使用期限:40 年
       四、土地出让金支付
    T201-0140 地块土地出让金总价款人民币 264600 万元,根据《深圳市前海
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0〕67 号)结果公
示,本行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2920 万元。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行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书》等协议文书,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本行一次性
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总价款。
       五、其他费用支付
    (一)地上工程设计移交费
    根据政府公告要求,本宗地为带设计方案出让,须按照《T201-0140 宗地建
筑方案设计》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本行在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
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前,须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前海交易广场 T201-0140 宗地地上工程
设计移交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本行须一次性付清地上工

                                     2
程设计移交的相关款项,合计人民币 2012.52 万元。
    (二)土建预留工程移交费
    根据政府公告要求,为确保地铁 1 号线运营安全,本宗地的地下空间土建预
留工程正在由深圳市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建设,本宗地成交后仍由深圳市
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建设直至完工交付,本行在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
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前,须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前海交易广场 T201-0140
宗地土建预留工程移交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本行须一次
性付清土建预留工程移交的相关款项,合计人民币 40695.7993 万元。
    六、竞买地块的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所竞买地块将用于建设“平安信用卡大厦”,满足本行长远发展需要,
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财务状况及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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