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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2-0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是平安银行转型进阶、再启新程的关键之年,监事会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以维护股东和员工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核心目标,
紧密结合全行转型战略和经营活动,持续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
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手段,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风险监督,有效发
挥监督职能,为促进转型、强化内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做出积
极贡献。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巡检监督工作向“纵深化、重整改、强聚焦”延
伸
     2020 年,为适应内外部严峻的经济、金融、疫情等形势,监
事会巡检监督工作在前三年基础上重点向“纵深化、重整改、强
聚焦”提升,进一步强化巡检监督的实效。
     一是巡检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年内,监事会通过“现场
+视频”的方式,对 81 个经营单位与总行管理部门进行了巡检,
发出巡检监督意见 41 份。同时,监事会有效整合总分行的内控
监督资源,将巡检工作向二级机构和基层重点领域延伸,全行 43
家经营机构全面推进累计对 981 家下属机构进行了巡检,出具巡
检监督意见 935 份,并通过调查问卷、员工访谈等加深对基层经
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的了解,巡检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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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成为监事会强化监督工作的有力有效手段。与此同时,监事
会还与纪检监察、人力资源、财务企划等部门组成巡检组,对问
题多发单位开展了驻点巡视,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调查问
卷、接受举报等方式,对相关机构的党委纪委履职、工作作风建
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合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调查,并将驻点
巡视结果知会管理层。
    二是重点核心领域的监督更加聚焦。2020 年,监事会按照年
度工作计划,专项听取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零售风险条线、稽核监察条线四个重要条线的工作报告,检视并
通报监事会上一年度监督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监
事会结合 2020 年内外部形势、风控重点、以及银行转型发展现
状,围绕风险防控、合规管理、资产质量、经营效率、员工管理、
疫情影响及应对等方面向四个重点条线的管理层共提出 20 方面
60 条监督意见,有效传递监督声音,并持续推动监督意见落实和
监督实效的提升。
    三是存在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改善。2020 年,监事会监督工作
在“重整改”的导向下,监督意见的整改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
经检视,监事会上一年对四个条线提出的监督意见中,有 46.7%
的问题得到很好的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 48.3%的问题已取
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果,只有 5%的问题仍需持续提升整改效率。各
经营单位的巡检监督意见整改中取得“明显整改成效”的平均占
比较上年提升了 29.6 个百分点。全行的内控合规意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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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牌、处罚数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严重违规数量、重大处罚
占比均明显降低。
   (二)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全面参与 “三会一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2020 年,
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监
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 1 次,现场列席董事会会议 4 次,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 10 次。审议通过 27 项议案。会上,各监事认真
研究审议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客观公正发表意见,恰当行使表
决权利。监事长及部分监事还直接参加了全行各类经营工作会
议、合规内控与案防会议、风控会议等。通过参加、列席各类会
议和活动,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掌握管理层经营动态和各类
经营信息,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或提示,
充分履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认真开展“董监高”履职监督和评价工作。年度内,监
事会持续完善董监高履职评价机制和履职档案,围绕董监事参
会、调研、发言、沟通等履职信息,以及高管绩效达成及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情况,组织开展上一年度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
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监事会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充分听
取内外部评价意见,规范完成履职自评、互评、他评等评价环节,
并通过履职评价向董事会、高管层及各监事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有效促进董监高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的提升。年度履职评价情
况,均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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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持续加强与外审的沟通和合作。监事会注重对外审资源
的利用和价值发挥,建立了与外审定期和不定期的信息交互机
制,每季度召开沟通会议,及时获取审计发现和风险信息,并结
合监管和监事会关注重点,针对重点风险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检
查。2020 年,监事会针对银行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现状,联合
外审开展了“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情况”专项检查,围绕非信贷
资产管理的审慎性提出风险意见和管理建议,推动资产业务风险
管理的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监事会履职规范
    一是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依法依规完成了员工监事和
外部监事的遴选程序,制定了换届过渡期工作方案,完成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和监管报备工作,顺利完成两届监事会的交接更替,
保障了监事会换届工作的平稳、高效。
    二是修订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修订并完善了《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
职评价办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
法》《监事会监事选任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内
外部公司治理和监事会运作的各项政策、制度,编印了《平安银
行监事会制度汇编》,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推进监事会工作的
规范和提升。
    三是畅通内外部沟通渠道,完善信息收集机制。对内,加强与
前中后台业务及管理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获取经营动态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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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信息;对外,注重与同业机构的交流和学习,不断丰富监督实
践。通过畅顺渠道和机制,监事会信息收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


    2021 年是平安银行新三年战略的深化之年,转型进阶加速推
进,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
规定,持续关注战略落地情况,继续深化巡检监督,不断完善监
督体系和提高履职水平,履行好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
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为推动我行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
用。


       二、监事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恪尽职
守、忠实勤勉,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全年,监事依规出席或
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出席
率和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符合履职要求。工作中,各位监事积极主
动参与各项巡检及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在金融、法律、会计、管
理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本行的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
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本行转型发展、完善公
司治理机制,提升监事会监督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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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务时有违法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
管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
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
原则或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
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对
报告没有异议,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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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七)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
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监事
会对本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八)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有关事项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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