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A: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10-23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08-07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08年10月14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10月23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N.Newman)、唐开罗(DanielA.Carroll)、马雪征、刘伟琪、李敬和、肖遂宁、刘宝瑞、胡跃飞、米高奥汉仑(Michael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T.Barnum)、谢国忠、陈武朝等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王开国、单伟建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N.Newman)、董事马雪征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康典,监事管维立、肖耿、周建国、矫吉生和叶淑虹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N.Newman)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第三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本次核销呆账本金及垫付诉讼费折人民币520,100,808.65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给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三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T.Barnum)、谢国忠、陈武朝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何之江先生职衔的议案》。
同意何之江先生职衔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资金执行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T.Barnum)、谢国忠、陈武朝一致同意本议案。
何之江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4日
附件:何之江先生简历
何之江先生,1965年9月生,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在青岛建工学院任教;1992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纽约分行、法兰克福分行,历任外汇资金处(资金部)交易员、高级交易员、主任科员、资金部经理;2001年9月至2007年1月,任职于招商银行总行,历任资金交易中心副主任、资金交易部副总经理。2007年1月加入深圳发展银行,任资金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