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张小璐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经审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提名张小璐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1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公司独立董事: 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蔡洪滨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