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本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2022-03-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本行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范性要求,本行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行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并结合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现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行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完整,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总体上符合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符合本行目前经营管理情况,对风险防范和
控制发挥了较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本行监事会
认为,本行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内
部控制的现状及有待完善的主要方面;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本行
内部控制长期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