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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星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ST星源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现场+视频方式),审议 2021

年半年报相关事项。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5 人,实到独立董事 5 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说明如下:

     1.    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存在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4,500 万元未履行审批手续及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要求实控人在限期内逐笔剥离和消除所涉民间借贷的诉

            讼风险,严格要求合同的反担保人落实对上市公司的免责承诺和履行财务义务。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各民间借贷出借人、被担保债务原其他担保人、免责

            担保人就公司担保义务的免责事项达成协议,公司前述违规担保的责任已免除。

     3.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8,850 万元。


    二、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未经审计)为 192,101,607.13 元,其中母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利润为 208,211,606.2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597,384,065.19 元,本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89,172,458.92 元,董事局建议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

转增。

    经独立董事审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在弥补亏损之前是不能进行利润分配的,因此同意董事局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公司董事局决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

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

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

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

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

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金额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                                           10,002,362.18     4,639,923.52

租赁负债                                             10,002,362.18     4,639,923.52

    公司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玉涛、陈吕军、翟进步、樊勇、邹蓝

                                         二 0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