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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星源: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ST 星源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
     1. 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局,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为本公

司 2021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经审查,该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

    本公司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本公司慎重考虑,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3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3,351.76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424.97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384.81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序号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E48 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A01 农、林、牧、渔业                     农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序号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M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
     M75                                    服务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93.00 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334.0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815.2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机关         施日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1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     2020-7-16
                                师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
        决定书〔2020〕130 号
                                       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2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     2021-11-16
                                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
        决定书〔2021〕119 号
                                      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3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监局     2021-12-3
                                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
         决定书[2021]224 号
                                      示函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全国股转公司
 4                                                                          2021-12-27
            部股转会计监管函    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   会计监管部
               [2021]9 号             管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
 5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     2022-1-20
                                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书[2022]14 号
                                          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6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2022-3-7
                                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
            决定书[2022]7 号
                                      函措施的决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美,于 199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5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2022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凤霞,于 2003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自 2022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 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1 月

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022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及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为公司

2021 年度提供了审计服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该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

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

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局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并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为公

司 2021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

    经独立董事审查,该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且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

据充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并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3.董事局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局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