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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08-0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ZHENYE(GROUP)CO.,LTD.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二○一〇年八月1

    【 重 要 提 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

    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董事李富川因公未能出席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长李永明

    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长李永明、主管财务工作的总经理李富川、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

    方东红、财务总监江津及财务部经理陈贤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完整。2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第 03 页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第 05 页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第 08 页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第 09 页

    第五节 重要事项-------------------------------------------------------------第 13 页

    第六节 财务报告-------------------------------------------------------------第 26 页

    第七节 备查文件-------------------------------------------------------------第 26 页3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ZHENYE(GROUP)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庆伟

    证券事务代表:杜汛、孔国梁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6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25863061;传 真:(0755)25863012

    电子信箱:szzygp@126.com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zhenye.com

    (四)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1-17层

    邮政编码:518008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006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9年5月25日

    公司最新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6月9日

    公司最新变更注册登记地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341062

    税务登记号码:深地税登字440300618831041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8楼西座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7,533,025,573.43 7,272,027,535.15 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13,968,261.41 2,107,372,042.04 -4.43%

    股本 760,774,893.00 507,183,262.00 5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2.65 4.16 -36.30%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 779,319,840.61 479,000,447.49 62.70%

    营业利润 121,975,514.12 121,353,904.34 0.51%

    利润总额 121,976,459.81 121,624,141.94 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928,269.93 108,510,618.58 -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6,587,830.45 48,245,697.97 58.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0 0.143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0 0.143 -9.09%

    净资产收益率(%) 4.75% 6.30% -1.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126,139.33 203,561,975.38 -41.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0.16 0.40 -60.00%

    注:上述财务数据以合并会计报表数计算填列。公司股本因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而发生变化,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了公司2009年1-6

    月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515.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569.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644,488.73

    所得税影响额 -6,303,212.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782.40

    合计 22,340,439.485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60,584 2.73% 6,623,167 -614,250 6,008,917 19,869,501 2.6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3,865,320 0.76% 1,860,412 -144,496 1,715,916 5,581,236 0.7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65,320 0.76% 1,860,412 -144,496 1,715,916 5,581,236 0.73%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9,995,264 1.97% 4,762,755 -469,754 4,293,001 14,288,265 1.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3,322,678 97.27% 246,968,464 614,250 247,582,714 740,905,392 97.39%

    1、人民币普通股 493,322,678 97.27% 246,968,464 614,250 247,582,714 740,905,392 97.39%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07,183,262 100.00% 253,591,631 0 253,591,631 760,774,893 100.00%

    注1:2010年5月13日,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原股本507,183,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总股本增至760,774,893股,各股东持股数相应

    发生变化。

    注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彭庆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限售条件股

    份中境内自然人持股数减少,高管股份相应增加。

    注3: 2009年2月11日,公司办理完成第一期激励股份12,175,992股解除限售手续。

    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6

    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部分解除限售股份仍保持锁定。

    二、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股东总数 84 ,206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有股东 18.76 142,729,745 0 0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31 25,210,134 0 0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2.13 16,239,625 0 0

    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1.02 7,734,756 0 0

    李永明 其他 0.94 7,113,492 5,335,119 0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7 5,107,129 0 0

    呼怀旭 其他 0.48 3,673,626 0 0

    方东红 其他 0.45 3,450,924 2,588,193 0

    罗力 其他 0.40 3,040,075 2,280,056 0

    方勇全 其他 0.39 2,965,098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42,729,745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210,134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239,625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734,75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107,129 人民币普通股

    呼怀旭 3,673,626 人民币普通股

    方勇全 2,965,09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925,372 人民币普通股

    邱赛珠 2,844,746 人民币普通股

    刘瑶 2,646,454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国资局系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其余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2010 年7 月,深圳市国资局及其全资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致投资”)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截止2010 年7 月29 日,深圳市国资局持有

    公司股份148,546,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53%,远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2,116,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2%,深圳市国资局及其一致行动人远致投资、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873,568 股,占总股本比例

    27.06%。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 年7 月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2010 年7 月,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实业”)和深圳

    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投资”)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截

    止2010 年7 月27 日,钜盛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37,597,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94%,银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279,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40%,钜盛华7

    实业和银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876,1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4%。详情请

    参阅公司于2010 年7 月20 日、2010 年7 月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

    信息。8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职 务

    任期

    起止日期

    期初

    持股数

    期末

    持股数

    李永明 男 54岁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9.7-2012.7 4,742,328 7,113,492

    李富川 男 49岁

    董事、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2009.7-2012.7 1,707,716 2,561,574

    罗 力 男 52岁董事、党委副书记 2009.7-2012.7 2,026,716 3,040,075

    江 津 女 47岁董事、财务总监 2009.7-2012.7 0 0

    王勇健 男 45岁董事 2009.7-2012.7 0 0

    马兴文 男 57岁董事 2009.7-2012.7 0 0

    王苏生 男 41岁独立董事 2009.7-2012.7 0 0

    桂强芳 男 52岁独立董事 2009.7-2012.7 0 0

    廖耀雄 男 45岁独立董事 2009.7-2012.7 0 0

    郭其荣 男 52岁监事会主席 2009.7-2012.7 0 0

    朱大华 男 43岁监事 2009.7-2012.7 0 0

    童庆火 男 46岁职工监事 2009.7-2012.7 134,496 201,744

    蓝思远 男 53岁副总经理 2009.7-2012.7 913,690 1,370,535

    蒋灿明 男 40岁副总经理 2009.7-2012.7 333,062 499,593

    方东红 男 43岁副总经理 2009.7-2012.7 2,300,616 3,450,924

    彭庆伟 男 40岁董事会秘书 2010.1-2012.7 144,496 216,744

    注:2010年5月13日,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原股本507,183,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数

    量相应发生变化。

    二、变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2010年1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召开2010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尤福永因工

    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二)2010年1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召开2010年第三次会议,决定聘任彭庆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因工作分工调整,副总经理方东红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详

    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9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77,931.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2.7%;营业总

    成本48,423.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8.20%;实现营业利润12,197.55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0.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92.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83%。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作进展顺利:振业城四期、五期1-7栋于2010

    年6月竣工,星海名城七期于2010年4月封顶,惠阳振业城一期B、C组团于2010年4

    月开始预售,西安振业泊墅一期、振业城中央(南宁)项目工程进展顺利,振业城

    五期8-11栋、振业城六-七期、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天津项目1#地块及2#地块、长沙

    项目一期前期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累计销售面积7.6万平方米,累计回笼资金

    9.26亿元。

    公司各项目基本情况:

    可售面积(万㎡)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

    (万㎡)

    规划建筑面

    积(万㎡) 商业住宅 总计

    项目现状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星海名城七期 1.36 10.16 2.79 3.81

    (写字楼) 6.60 在建 2007.08 2011.05

    振业城二-三期 9.20 7.73 0.20 7.20 7.40 已竣工 2007.09 2009.10

    四期、五期

    1-7 栋

    0.10 10.91 11.01 已竣工 2007.11 2010.05

    振业城四-五期

    五期8-11 栋

    5.98 23.46

    0.19 7.42 7.61 在建 2007.11 2010.12

    振业城六-七期 4.09 11.61 0.06 8.62 8.68 报建阶段 2010.10 2012.07

    振业峦山谷花1-6 栋 2.91 13.01 15.92 已竣工 2007.09 2009.12

    园一期 7-13 栋

    10.16 40.58

    0.06 13.31 13.37 在建 2007.09 2010.12

    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 10.14 33.71 1.00 22.81 23.81 报建阶段 2010.11 2012.08

    振业城中央(南宁) 2.87 10.73 0 8.41 8.41 在建 2010.03 2012.04

    A 组团 8.00 2.49 0 2.00 2.00 已竣工 2008.05 2009.11

    B、C 组团 12.34 5.14 0 4.20 4.20 2010.09(B)

    2010.11(C)

    惠阳·振业城一

    期及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2.42 1.93 —— —— ——

    在建 2008.05

    2011.07

    惠阳·振业城二G、H 组团 3.40 0.30 3.10 3.40 2010.09 2011.08

    期

    剩余组团

    32.01

    79.09 —— —— ——

    前期筹备

    — —10

    惠阳新增地块 5.80 8.71 —— —— —— 前期筹备 — —

    西安振业·泊墅一期 8.45 23.37 0.60 17.92 18.52 在建 2009.09 2012.05

    西安振业·泊墅二期 8.95 26.84 —— —— —— 前期筹备 — —

    天津项目1#地块 3.48 12.04 —— —— —— 2010.10 2012.10

    天津项目2#地块 1.31 7.21 —— —— ——

    前期筹备

    2010.10 2012.10

    一期 5.49 18.00 0.90 14.10 15.00 2010.09 2012.08

    长沙项目

    剩余 38.23 68.17 —— —— ——

    前期筹备

    — —

    注:上述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审批进度而定;处于前期筹

    备阶段的项目,因规划方案未能最终确定,其可售面积暂不能确定。

    (一)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房地产业 77,931.98 48,423.05 37.86% 62.70% 118.20% -15.8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商品房销售 76,342.00 47,505.26 37.77% 64.05% 125.91% -17.04%

    物业出租 1,589.98 917.79 42.28% 16.60% -21.17% 27.6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9.14%来自于广东省深圳地区。

    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结算项目收入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也有所增加,

    商品房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15.81%,主要是本年度结算的主要项目振业峦山谷

    花园一期1-6栋、振业城二-三期和振业城四-五期因所在区域及定位发生变化,均达不

    到去年同期星海名城六期项目毛利率水平。

    (二)经营形势分析及公司应对策略

    2010年一季度,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未得到有效的遏制,国务院于2010

    年4月15日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综合运用包括差别化信贷政策、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土地增值税清算、保障房建设

    等在内的行政、财政、货币、税收等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此后国家各部委、各地方政府纷纷制定实施细则落实《通知》要求。受调控政策影响,

    房地产市场重新陷入观望状态,成交量急剧下滑,成交价格也开始下跌,随着楼市低

    迷和信贷控制时间的延长,房地产销售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11

    公司预计下半年的调控政策重心将从需求管理向供应管理过渡,接下来保障房建

    设、打击囤地、开竣工管理、预售款管理、融资限制等供应管理措施可能成为新的政

    策着力点。这些措施将使得房地产行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业发展将会步入更加健

    康稳定的发展阶段。

    针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密切监控宏观调控政策走势,深入研究分析政策对公司影响,结合宏观经济

    形势和房地产市场走势,把握开发节奏,提高开发效益,降低运营风险。

    2、研究当前形势下的营销手段,创新营销思路,强化销售工作,加强销售资金

    回笼。

    3、确保现金流安全,做好银企关系维护和额度储备工作,建立畅通的银行融资

    渠道。

    4、探索多渠道、多方式的资本市场融资途径,加大资本市场运作力度,提升企

    业的行业竞争力。

    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公司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

    情况。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投资及销售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万元)

    累计投资金额

    (万元)

    报告期内结转

    销售面积

    (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结转

    销售收入

    (万元)

    累计结转销售

    面积

    (万平方米)

    累计结转销售

    收入

    (万元)

    振业城二-三期 -- 60,457.12 1.06 17,352.18 6.00 83,490.28

    振业城四-五期 9,558.98 65,287.99 2.81 31,416.37 2.81 31,416.37

    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 21,134.75 179,739.01 3.42 26,903.51 7.71 56,752.51

    合 计 30,693.73 305,484.12 7.29 75,672.06 16.52 171,659.16

    项目名称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万元)

    累计投资金额

    (万元)

    报告期内合同

    销售面积

    (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合同

    销售金额

    (万元)

    累计合同销售

    面积

    (万平方米)

    累计合同销售

    金额

    (万元)

    振业城六-七期 293.84 3,931.85

    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 94.35 71,611.13

    星海名城七期 5,021.07 26,904.32

    惠阳·振业城一期 8,944.44 29,985.79 1.74 22,508.37 3.74 46,539.0712

    惠阳振业城二期 520.94 6,326.72

    惠阳新增地块 98.90 3,308.56

    西安振业·泊墅一期 3,697.53 22,468.72

    西安振业·泊墅二期 -- 16,312.03

    振业城中央(南宁) 1,541.23 21,286.05

    天津项目1#地块 1,247.09 109,637.25

    天津项目2#地块 8,319.18 23,844.42

    长沙项目 148.54 52,936.84

    遵义项目 13.81 2,337.33

    合计 29,940.92 390,891.01 1.74 22,508.37 3.74 46,539.07

    三、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前次定期报告披露盈利预测情况的比较

    公司在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0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不

    会出现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形”。公司2010年中期实际完成

    净利润98,928,269.93元,较2009年中期净利润108,510,618.58元实际减少8.83%,未发

    生大幅变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

    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预计2010年1-9 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大幅变动。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运作。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经理

    层的职责明确,议事程序规范,权力均能得到正常行使。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充分履

    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深入、审慎地审查相关资料后,分别就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各个专门委员会认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就定期报告编

    制和披露、管理层考核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科学参考。公司

    经理层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履行

    职务,并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己任。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

    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二)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三级架构”管控模式和项目开发管理的要求,就总部

    与地区公司涉及经营管理各方面的集权与分权模式进行研究,制定了《地区公司业务

    管控一览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地区公司和项目部的标准化规范体系,使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控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汇总相关数据,经财务部经理、主管财务的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签后,通过网上系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局按月

    报送《深圳市属企业通用月度主要财务指标快报》。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建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库,并按月向深圳证监局报

    送内幕知情人员信息表。

    (四)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市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

    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财务会计工作的自查、自

    纠和整改工作。公司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

    自查报告》,明确了自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目前正在就

    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提高。14

    (五)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除做好日常的电话和来访接待外,还充分

    利用投资者交流会以及证监会指定网站、深交所在线论坛、公司网站等网络平台,加

    大信息沟通的接触面,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报告期内,

    公司按期披露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编制和披露公告共计17

    项。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已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以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责任,强化信息披露差错问责力度。

    二、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507,18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扣税

    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58元)。本次分配送出红

    股253,591,631股,派发现金红利60,861,991.44元,共计分配利润314,453,622.44元。本

    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13日。公司已于2010年5月7日就

    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开披露。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新城花园合作建房纠纷,经2003年12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已建成的8栋房产本公司分得6栋(含雄丰公司以房产折抵其

    借款1,300万元),雄丰公司分得2栋,本公司尚需负责上述8栋房产的收尾工程。本公

    司经咨询深圳市尊地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预计已经发生减值,2003年度计提1,816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累计已计提3,843万元的跌价准备。本公司申请执行本案,经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21-1148-2号《民事裁定书》,仅确认本公司对6

    栋房产的权利后即裁定结案,由于8栋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登记在龙城公司名下,房、

    地处于分离状态,本公司无法进行转让等实质性变现处理。此后因农业银行申请执行

    雄丰控股公司贷款纠纷一案,汕尾市城区法院负责处理的抵押物是8栋房产所在土地,

    本公司和农业银行、龙城公司、雄丰公司、汕尾市城区法院、深圳中院进行了多次协

    商,积极商讨、论证整体拍卖、分割拍卖或共同开发等可行性方案,未能取得一致意

    见。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项目所涉案件均无实质性进展。

    2009年6月8日,本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等资料,案外人雄丰

    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就(2003)粤高法民一终字第31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再审

    申请,该院以(2009)民监字第545号立案受理。(详情参见2009年10月17日《中国证15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09年12月25日,本公司收到

    最高人民法院寄来(2009)民监字第54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案外人雄丰集团(深

    圳)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公司与涉案地块及房产关联的各方当事人能否协商制订可

    行性处置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金龙大厦(原“振兴大厦”)合作建房纠纷,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于2005年9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60万元,广东省第五

    办公室驻深办事处(后更名为“广东省国际关系调研室驻深办事处”,以下简称“省五

    办”)出资人民币816万元,停工损失费、工程修复费等费用由各方按比例共同承担。

    2006年9月1日,根据法院通知书,本公司应支付复工建设款项2,136万元,省五办、金

    龙公司应付1,282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省五办、金龙公司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通知确定该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包干建设,并承担复工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本公司已于

    2003年度计提2,6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该项目于2007年1月31日取得复工施工许可证,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

    经竣工并办理了备案手续。2009年12月30日,本公司代表合作建房各方与深圳市规划

    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订《深地合字(1992)33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二补充协议书》对合作建房各方的产权分配面积和性质予以确认。2009年12月31日,

    本公司代表合作各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递交了初始产权登记申请资料,并获

    得文号为9C-109128928的房地产登记业务受理通知书,2010年3月17日,深圳市产权登

    记中心在《深圳商报》上发布了金龙大厦的初始登记公告(登字20100093号)。截至

    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在金龙大厦中所分得物业的房地产证已全部办理完毕,目前

    正协助其他业主办理房产证,并积极推进业主入伙,着手办理向各业主交付房产事宜,

    并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统筹协调各业主与本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或确认书,明确

    各业主按现状收楼,并互相承诺签署日之后不再就金龙大厦有关事宜追究彼此的任何

    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各业主是否全面接受本公司上述意见,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建房

    合同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未约定本公司明确的交房时间,因此理应不存在

    本公司逾期交房的问题。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阳振

    业”)于2010年3月下旬收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汕尾市金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汕尾金联”)诉惠阳振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0)惠

    中法民二初字第12号。惠阳振业已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依法向惠州中院递交了管辖权16

    异议申请书,并全面展开对各项涉案证据的查证核实工作,积极应诉,妥善维护自身

    及各股东合法权益。

    2002年8月,本公司与惠阳市名豪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豪木业”)等共同

    出资设立惠阳市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

    公司”),合作开发惠阳市秋长镇地块。2007年4月,名豪木业将其在项目合作开发合

    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惠州市同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晖置业”)。2007年

    11月,惠阳振业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6亿元,股东各方按各自股权比例足额认缴了

    注册资本。2008年11月,同晖置业将其在惠阳振业所享有的13%股权转让给惠州市金

    鼎合嘉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3月下旬,本公司获悉汕尾金联起诉惠阳振业,并提出

    两项诉讼请求:(1)要求惠阳振业偿还汕尾金联人民币30,629,000元及暂计至起诉日的

    利息约600万元;(2)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汕尾金联诉称:名豪木业根据其与本公

    司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为惠阳振业支付了征用土地费用30,629,000元,并为惠阳振

    业办妥了合作地块的用地手续。名豪木业据此对惠阳振业享有债权30,629,000元。2004

    年5月25日,名豪木业将上述债权本金及利息全部转让给汕尾金联,汕尾金联此后多

    次向惠阳振业催讨债务未果。

    2010年4月21日,惠阳振业收到了(2010)惠中法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裁定书,

    惠州中院驳回惠阳振业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惠阳振业依法提起上诉后尚未收到终审裁

    定。由于本案尚未进入实体事项审理阶段,本次诉讼对惠阳振业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可能影响暂不能合理估计。

    四、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期末

    账面值

    报告期

    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权

    益变动

    000042 深长城 85,423,935.90 7.05% 212,232,734.76 0.00 -131,071,208.85

    000501 鄂武商A 768,000.00 -- 4,548,298.32 0.00 -168,707.87

    601328 交通银行 161,371.00 -- 628,393.58 0.00 -230,142.40

    合计 86,353,306.90 -- 217,409,426.66 0.00 -131,470,059.12

    五、资产收购与出售事项

    (一)转让所持建工集团股权17

    2010年1月22日,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将所持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3%

    的股权(共计13,749,986股)转让给中海信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3,999.68万元。公司已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获得投资收益2,656.76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2009年12月24日及201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二)转让贵州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2010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贵州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时,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仍在进行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六、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事项。

    七、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7,709.61万元,其中:公司为商品房承购

    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金额计人民币115,794.09万元;公司以所持深长城股份

    16,884,068股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公司”)提供质押反担

    保金额计人民币21,915.52万元。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事项系

    公司为购买本公司商品房的业主所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该担保至按揭房产取得房地产

    权利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止,属于行业内普遍现象。公司以所持深长城股份向投

    资控股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系投资控股公司为我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陆亿元和人民币壹亿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对价,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电话及实地调研近百起。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待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严格遵循

    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维护投资者公平获得信息的权力,未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未

    有有选择的、私下的、提前的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18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的主要情况如下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

    的资料

    2010年03月05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华夏基金

    2010年03月05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银河基金、中海基金、华宝

    信托、合赢投资

    2010年03月24日 公司十六楼会议室实地调研华泰联合证券、华宝兴业

    2010年03月26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国泰君安证券

    2010年06月25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广州证券

    2010年01月01日至

    2010年06月30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北京、上海、浙江、四川、

    广东等地个人投资者近百

    起

    (一)谈论的主要内容:

    (1)各项目进展情况;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进展情况;

    (3)宏观调控政策对公

    司的影响;

    (二)提供的主要资料:

    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

    九、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深圳市国资局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

    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

    量达到5%以上的,控股股东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

    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

    告。

    已履行

    其他承诺事项 本公司、深圳市国资

    局

    (1)本公司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向深圳证监局

    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取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

    未公开信息管理的书面承诺并向深圳证监局报备;

    承诺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承

    诺就治理非规范情况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

    中如实披露;

    (2)深圳市国资局在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

    如下承诺:承诺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

    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

    我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我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

    卖我公司证券,也不泄露我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知悉我公司未公开信

    息的知情人名单,由我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

    交易所备案。

    已履行

    十、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十一、内部控制健全和执行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

    要求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公司对业务流

    程进行梳理并组织总部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检查与评价,现对公司2010年半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阐述与评价如下:19

    (一)总体情况

    2010年是公司“135”发展战略进入“五年大发展”阶段的第一年,也是公司向“百亿

    集团”目标扎实推进的关键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和“135”发

    展战略目标,继续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巩

    固和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积极推进“百亿集团”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公司各类管理制度已达174项,流程257项,上半年新增制度4项,修订制度1项。

    (二)报告期完善内部控制的重点控制活动

    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行了“三级管控模式”改革,研究通过了地区公司业务管控

    方案,明确了公司总部和地区公司的权责划分、管控方式和基本管理标准。以管控模

    式改革为契机,公司积极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振业纲领》,报告期主要进行

    了以下重点控制活动:

    1、结合2010年4月15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司

    积极部署了内部控制体系的修订和补充工作,不断进行《振业纲领》的补充和完善,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专题培训交流活动,组织公司全员认真学习《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加大了对全体员工培训学习的力度,充分领会该指引的精神;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规范要求,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

    面的检查,找出漏洞和不足之处;

    (3)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4)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为标准,内部

    审计机构负责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切实加强了内

    部控制执行力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建立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和流程控制标准。

    2、《振业纲领》涵盖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等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确保了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贯彻执

    行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为顺利推进“百亿战略”的实施,进一步适应管控模式改革,公司根据“制度简化、

    及时更新”的原则开展了《振业纲领》全面修订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确定了修订思

    路和内容。公司总部按照新的权责划分建立地区公司的制度流程,各部室根据职责调

    整需要和实际运作情况全面修订完善《振业纲领》制度流程。修订后的《振业纲领》20

    待董事会通过后,拟于下半年全面施行,它将能够覆盖全部业务,实现管控模式及时

    转变到位,使公司运营更加完善和清晰。

    3、报告期房地产调控新政密集出台,公司为应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召开专题房

    地产形势研讨会并邀请外部专家深入研究,并落实定期研究报告强化政策研究力度,

    采取加强销售回笼、严控三项费用、调整开发节奏等一系列措施增收节支,积极应对

    宏观调控,防范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

    4、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推动廉政建设制度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经过近一年时间的

    酝酿、修订和完善,报告期公司正式发布和实施了《廉政工作体系(试行)》及相关

    配套制度,廉政体系共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评价、奖励处罚、附则

    等六个章节,是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立健全

    了涵盖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惩治、激励各个环节的长效工作制度和机制。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公司通过廉政体系宣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等活动,进一步

    推动廉政体系的实施工作,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公司实现长

    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5、公司制定了《财务管控体系》并修订了相关配套制度,界定了财务管控的组

    织领导、财务管理、学习培训、检查与评价和财务信息系统等五方面的内容,明确了

    相应责任单位。通过构建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目标的财务管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

    财务管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财务管控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

    风险。

    6、公司按照“两级法人、三级架构”运作模式的要求,对组织架构以及总部与子

    公司的责、权、利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已初步拟定《定岗定编方案》,通过对公司总

    部的部门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进行设定,明确公司各部室职责,

    规范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以满足公司新的管控模式及业务发展需要,促进人力

    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从而有效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精兵强将实施计

    划。

    7、公司制定了《所属企业员工招聘管理规定》,规范了子公司人员招聘流程、程

    序和权限,完善了子公司人员招聘制度,有效控制了子公司人员招聘行为,从而进一

    步提高子公司后续引进人才的质量。

    8、公司制定了《区域公司基本信息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子公司按季度填报区域

    公司基本信息表,加强对子公司信息管控力度,规范了区域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了公

    司法人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21

    9、公司修订了《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分类方案》,统一了档案管理制度、分

    类方案和应用系统,将子公司的档案管理纳入公司信息系统,实行统一规范标准,有

    利于加强总部对子公司的管控和指导。

    10、公司收集和整理了常用的合同文本,现已完成了常用标准化合同文本初稿的

    制定工作,完善了各标准化合同文本的基本条款,提高了合同签订和审批的效率,有

    效降低了合同风险和法律风险。

    公司在现有EAS系统合同管理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与完善,建立了全面的合

    同台账,实现综合类合同付款与财务系统的集成,通过合同责任人的动态管理,实现

    合同执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和合同后评价功能,提高了合同管理水平。

    (三)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

    1、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有效实施,在内部控制的重大

    方面执行较好,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外部风险的研究和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公司对内部可接受风险水平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分析,能够较好的评估内部

    风险承受能力。但是,房地产是受市场和政策变化影响的行业。上半年,为了抑制部

    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政府连续出台多项政策,严格抑制投机性购房,这对房

    地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充分评估内部风险的同时,公司应该进一步加

    强对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外部风险的研究和应对能力。

    (2)对专业人才的薪酬激励机制有待加强

    人才是公司实现“百亿集团”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对专业人才

    的激励力度不够,特殊岗位人才引进不理想。

    2、内部控制的改进措施

    (1)继续增强内部控制意识

    公司应以上半年新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契机,继续加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内部控制的培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和交流会,加大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关键部门负责人的风险防控意识,并将此列入一项长期工作,为实现“百亿

    集团”的战略目标服务。22

    (2)公司应加强外部风险的分析评估和应对工作,尤其是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

    产业政策的影响。在进行外部风险分析时,建立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关系,拓展信息渠

    道,及时跟踪外部环境变化,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时效;设置关键风险监控指标,

    如房地产行业景气指数、利率等,实行预警,建立应急预案。

    (3)目前,公司正积极改革薪酬激励机制,通过对行业先进企业调研和考察,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已初步拟定《集团定岗定编方案》和修订《薪酬管理制度》,

    待董事会通过后将在公司全面实施。新制度将能够有效激励员工,从而实现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的目标,为实现“百亿集团”的战略目标提供一个强大的人力资源基础。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本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并

    在运行过程中持续予以完善。本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

    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同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顺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十二、社会责任履行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创造价值,利益社会”的企业理念,把“科技环保、建

    筑节能”的开发理念更深入地应用于各项目的开发中,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了“在建

    项目节能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节能率≥50%),其中2010年深圳市新开工项目节能

    率≥55%”的环保节能目标。

    公司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深入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信息

    披露质量,在深交所2009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活动中再次获得“优秀”评级。

    公司继续致力于承担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于2010

    年5月荣获“深报指数最佳媒体形象上市公司”。

    公司严格按照《建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建设部有关要求,遵循

    “质量第一,顾客至上,提供满意产品;高效运作,开拓创新,塑造时代精品”的质量

    方针,全面落实住宅质量保障规定。凭借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出色表现,于2010年

    6月荣膺“深圳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称号。23

    公司继续强化与供应商的廉洁合作,继续完善供应商信息库,认真做好供应商的

    事前选评、事后评价,经常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在业务合同中加入廉政条款。

    定期开展双向廉政合作评价、发布廉洁过节公开信、廉政约谈等形式加强集团与各合

    作单位的沟通和交流。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共创社会和谐,报告期

    内公司组织员工积极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及困难员工捐款。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组成部分,公司分别于2006年12月、2008年2月实

    施第一、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由深圳市国姿局将其持有的10,596,543股过户至管理层

    名下(因实施2007年度及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增加至31,789,629 股)。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行权数量为:

    受激励对象 职务 持有激励股份数量

    李永明 董事长 6,708,492

    李富川 总经理 3,220,074

    罗 力 党委副书记 3,220,074

    翁 翕 副总经理 3,220,074

    蓝思远 副总经理 1,280,535

    蒋灿明 副总经理 469,593

    方东红 董事会秘书 3,220,074

    童庆火 职工监事 186,744

    彭庆伟 董事会秘书 469,593

    其他符合激励条件的

    人员

    共15人

    9,794,376

    合 计 31,789,629

    管理层所持有18,263,988股第一期激励股份的禁售要求为:“激励对象无论在职或

    离职,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对其受让的激励股

    权予以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之后,管

    理层对其受让的激励股权的上市交易或转让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24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09年2月11日,公司办理完成第一期激励股份

    18,263,988股解除限售手续。

    管理层所持有13,525,641股第二期激励股份的解锁条件为:“管理层无论在职或离

    职,在第二期激励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2年内对其受让的第二期激励股份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第二期激励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2年之后,管理层受

    让的第二期激励股份解锁期为3年。解锁期内解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对持有的激

    励股份进行解锁必须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b.

    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c.解锁期内完成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年度业绩指

    标,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d.在职管理层应锁定所

    受让第二期激励股份的20%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解锁。”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2010年2月25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调减公司2009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取消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延长

    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后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详情参见2009年4月8日、4月29日、2010年2月3日、2

    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国税发【2006】187号文)对本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05年11月2

    日发布的《关于我市开征土地增值税的通告》(深地税告[2005]6号),对2005年11月1

    日之后(含2005年11月1日)签定合同的房地产销售行为取得的增值额应缴纳土地增

    值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8年7月1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8]5号),根据该通告,深圳市从2008年7月1日(征收期)开始调整土

    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后普通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1%预征,别墅为3%,其他类型房

    产为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从2007年2月1日起,土地增值税以国家

    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25

    单位清算。2009年1月9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

    征管工作规程》,就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进行了规范。同年6月

    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

    [2009]91号),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根据上述政策,截止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开发项目 “振业城一期”按规定预缴

    了土地增值税后,累计预提土地增值税7,944万元;本公司开发项目“星海名城六期”

    按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后,累计预提土地增值税26,590万元。本公司开发项目“振业

    城二-三期”按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后,累计预提土地增值税5,804万元;本公司开发

    项目“振业城四-五期”按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后,累计预提土地增值税2,650万元;

    本公司开发项目“惠阳振业城一期A组团”按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后,累计预提土

    地增值税272万元;本公司开发项目“振业中央华府(北海)项目”按规定预缴了土

    地增值税后,累计预提土地增值税212万元。26

    第六节 财务报告

    (另附)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半年度报告。

    2、 载有公司董事长、主管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签名并盖章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3、 报告期内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永明

    二○一〇年八月七日2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22,001,648.57 739,328,581.37 761,375,636.44 302,217,343.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76,010,872.20 1,510,872.20 60,576,616.20 15,326,616.2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477,789.46 1,859,096,550.79 6,880,145.79 1,663,426,335.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550,296,760.61 2,985,504,697.71 5,415,580,550.94 3,093,636,237.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659,787,070.84 5,585,440,702.07 6,244,412,949.37 5,074,606,533.4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7,409,426.66 217,409,426.66 382,539,000.18 382,539,000.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583,000.00 1,202,638,396.57 17,012,220.00 1,216,067,616.57

    投资性房地产 458,172,796.54 458,172,796.54 450,117,247.13 450,117,247.13

    固定资产 9,762,439.41 4,540,491.43 10,203,678.86 6,998,056.75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37,905.87 905,529.03 1,684,076.93 1,555,605.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872,934.11 139,124,386.54 166,058,362.68 126,201,27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3,238,502.59 2,022,791,026.77 1,027,614,585.78 2,183,478,796.49

    资产总计 7,533,025,573.43 7,608,231,728.84 7,272,027,535.15 7,258,085,329.932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9,674,929.36 108,652,456.10 150,564,350.29 136,932,032.77

    预收款项 504,425,369.11 299,651,655.11 342,862,989.10 339,132,399.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742,704.47 8,638,071.33 31,093,776.59 26,502,512.16

    应交税费 423,723,314.93 443,009,423.68 427,411,643.98 424,973,766.21

    应付股利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 62,823,552.57 352,007,650.52 62,962,658.11 103,535,143.7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0,000,000.00 500,000,000.0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73,389,870.44 1,711,959,256.74 1,414,895,418.07 1,431,075,854.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30,000,000.00 3,780,000,000.00 3,600,000,000.00 3,60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453,468.74 31,453,468.74 65,174,354.14 65,174,354.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61,453,468.74 3,811,453,468.74 3,665,174,354.14 3,665,174,354.14

    负债合计 5,434,843,339.18 5,523,412,725.48 5,080,069,772.21 5,096,250,208.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60,774,893.00 760,774,893.00 507,183,262.00 507,183,262.00

    资本公积 582,019,469.17 579,657,132.84 713,489,528.29 711,127,191.9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43,592,794.64 443,592,794.64 443,592,794.64 443,592,794.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27,581,104.60 300,794,182.88 443,106,457.11 499,931,873.1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13,968,261.41 2,084,819,003.36 2,107,372,042.04 2,161,835,121.76

    少数股东权益 84,213,972.84 84,585,720.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8,182,234.25 2,084,819,003.36 2,191,957,762.94 2,161,835,121.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533,025,573.43 7,608,231,728.84 7,272,027,535.15 7,258,085,329.932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779,319,840.61 772,620,456.41 479,000,447.49 399,074,211.49

    其中:营业收入 779,319,840.61 772,620,456.41 479,000,447.49 399,074,211.4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86,333,111.69 660,126,061.65 433,045,430.36 366,729,678.62

    其中:营业成本 484,230,526.23 480,126,746.60 221,922,620.73 171,497,409.8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3,087,088.89 112,570,775.92 86,702,910.64 78,979,126.64

    销售费用 19,419,170.22 13,850,889.63 26,267,308.39 23,850,996.24

    管理费用 28,144,181.43 20,202,752.82 27,546,808.08 21,835,295.18

    财务费用 42,617,249.02 43,408,413.17 69,940,618.45 70,151,866.05

    资产减值损失 -1,165,104.10 -10,033,516.49 665,164.07 414,984.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28,988,785.20 28,988,785.20 75,398,887.21 75,398,887.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121,975,514.12 141,483,179.96 121,353,904.34 107,743,420.08

    加:营业外收入 50,945.69 10,380.03 321,044.24 300,433.22

    减:营业外支出 50,000.00 50,000.00 50,806.64 49950.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1,976,459.81 141,443,559.99 121,624,141.94 107,993,902.55

    减:所得税费用 23,419,937.94 26,127,627.83 13,296,816.95 12,539,566.7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98,556,521.87 115,315,932.16 108,327,324.99 95,454,335.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98,928,269.93 115,315,932.16 108,510,618.58 95,454,335.81

    少数股东损益 -371,748.06 -183,293.59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30 0.1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30 0.143

    七、其他综合收益 -131,470,059.12 -131,470,059.12 171,452,453.62 171,452,453.62

    八、综合收益总额 -32,913,537.25 -16,154,126.96 279,779,778.61 266,906,789.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32,541,789.19 -16,154,126.96 279,963,072.20 266,906,789.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371,748.06 -183,293.593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941,292,609.28 733,464,775.12 1,029,383,337.54 973,625,902.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

    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63,619,499.98 511,987,630.16 36,512,301.29 47,560,820.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4,912,109.26 1,245,452,405.28 1,065,895,638.83 1,021,186,723.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589,072,448.33 305,440,002.03 604,838,052.05 521,255,580.4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34,424,536.93 26,585,623.77 17,541,493.64 13,685,095.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1,665,130.43 165,308,102.65 169,010,260.85 159,351,874.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70,623,854.24 455,265,362.60 70,943,856.91 150,295,454.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85,785,969.93 952,599,091.05 862,333,663.45 844,588,005.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19,126,139.33 292,853,314.23 203,561,975.38 176,598,717.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429,220.00 13,429,220.00 51,775,077.45 51,775,077.4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41,702.20 2,541,702.20 1,337,681.36 1,336,081.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3,000.00 23,000.00 660.00 66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6,447,083.00 26,447,083.00 75,061,205.85 75,061,205.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501,005.20 42,441,005.20 128,174,624.66 128,173,024.663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249,968.67 1,431,983.67 4,258,403.00 4,029,822.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1,371.00 61,371.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11,339.67 1,493,354.67 4,258,403.00 4,029,82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8,189,665.53 40,947,650.53 123,916,221.66 124,143,202.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80,000,000.00 680,000,000.00 1,450,000,000.00 1,4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0,000,000.00 680,000,000.00 1,450,000,000.00 1,4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750,000,000.00 7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176,650,366.44 176,650,366.44 186,547,062.04 186,547,062.0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9,413,096.13 9,413,096.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6,650,366.44 576,650,366.44 945,960,158.17 945,960,158.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03,349,633.56 103,349,633.56 504,039,841.83 504,039,841.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39,426.29 -39,360.56 -1949.71 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0,626,012.13 437,111,237.76 831,516,089.16 804,781,762.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761,375,636.44 302,217,343.61 155,786,929.47 108,958,338.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2,001,648.57 739,328,581.37 987,303,018.63 913,740,100.743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0 年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本(或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2009 年末余额 507,183,262.00 713,489,528.29 443,592,794.64 443,106,457.11 84,585,720.90 2,191,957,762.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2010 年初余额 507,183,262.00 713,489,528.29 443,592,794.64 443,106,457.11 84,585,720.90 2,191,957,762.9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53,591,631.00 -131,470,059.12

    -215,525,352.51

    -371,748.06 -93,775,528.69

    (一)净利润 98,928,269.93 -371,748.06 98,556,521.87

    (二)综合收益 -131,470,059.12 -131,470,059.12

    上述(一)和(二)小计 -131,470,059.12

    98,928,269.93

    -371,748.06 -32,913,537.2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53,591,631.00

    -314,453,622.44 -60,861,991.44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253,591,631.00 -314,453,622.44 -60,861,991.44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60,774,893.00 582,019,469.17 443,592,794.64 227,581,104.60 84,213,972.84 2,098,182,234.253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0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本(或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一、2008 年末余额 507,183,262.00 493,871,865.51 362,015,684.19 238,951,547.08 75,669,433.26 1,677,691,792.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二、2009 年初余额 507,183,262.00 493,871,865.51 362,015,684.19 238,951,547.08 75,669,433.26 1,677,691,792.0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219,617,662.78 81,577,110.45

    204,154,910.03

    8,916,287.64 514,265,970.90

    (一)净利润

    - - - 326,306,681.44 8,916,287.64 335,222,969.08

    (二)综合收益

    - 219,617,662.78 -

    - 219,617,662.78

    上述(一)和(二)小计

    - 219,617,662.78 - 326,306,681.44

    8,916,287.64 554,840,631.8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 -

    -

    - -

    3.其他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81,577,110.45

    -122,151,771.41

    - -40,574,660.96

    1.提取盈余公积

    - - 81,577,110.45

    -81,577,110.4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40,574,660.96

    - -40,574,660.96

    4.其他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

    -

    - -

    四、2009 年末余额 507,183,262.00 713,489,528.29 443,592,794.64 443,106,457.11 84,585,720.90 2,191,957,762.943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0 年1-6 月)

    项目 实收资本(或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2009 年末余额

    507,183,262.00

    711,127,191.96

    443,592,794.64

    499,931,873.16

    2,161,835,121.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2010 年初余额

    507,183,262.00

    711,127,191.96

    443,592,794.64

    499,931,873.16

    2,161,835,121.7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253,591,631.00

    -131,470,059.12

    -

    -199,137,690.28

    -77,016,118.40

    (一)净利润

    -

    -

    -

    115,315,932.16

    115,315,932.16

    (二)综合收益

    -

    -131,470,059.12

    -

    -

    -131,470,059.12

    上述(一)和(二)小计

    -

    -131,470,059.12

    -

    115,315,932.16

    -16,154,126.9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

    -

    3.其他

    -

    -

    -

    -

    -

    (四)利润分配

    253,591,631.00

    -

    -

    -314,453,622.44

    -60,861,991.44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253,591,631.00

    -

    -

    -314,453,622.44

    -60,861,991.44

    4.其他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其他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760,774,893.00

    579,657,132.84

    443,592,794.64

    300,794,182.88

    2,084,819,003.363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09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或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2008 年末余额 507,183,262.00 491,509,529.18 362,015,684.19 350,159,943.06 1,710,868,418.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二、2009 年初余额 507,183,262.00 491,509,529.18 362,015,684.19 350,159,943.06 1,710,868,418.4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 219,617,662.78

    81,577,110.45

    149,771,930.10 450,966,703.33

    (一)净利润

    -

    -

    -

    271,923,701.51 271,923,701.51

    (二)综合收益

    -

    219,617,662.78

    -

    - 219,617,662.78

    上述(一)和(二)小计

    -

    219,617,662.78

    -

    271,923,701.51 491,541,364.2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

    -

    3.其他

    -

    -

    -

    -

    -

    (四)利润分配

    -

    - 81,577,110.45 -122,151,771.41

    -40,574,660.96

    1.提取盈余公积

    -

    -

    81,577,110.45

    -81,577,110.45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

    -

    -40,574,660.96

    -40,574,660.96

    4.其他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其他

    -

    -

    -

    -

    -

    四、2009 年末余额 507,183,262.00 711,127,191.96 443,592,794.64 499,931,873.16 2,161,835,121.763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止会计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9 年5 月25 日成立,领取深司字N23093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1992 年4 月27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以深银复字(1992)第059 号文批准,

    本公司发行A 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0 年5 月,本公司以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总

    股本507,183,262 股为基数,每10 股送5 股,此次送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60,774,893

    元。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局”)。截至报告

    期末,深圳市国资局持有本公司142,729,74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76%),全部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本公司属于房地产业。

    公司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及租赁、物业管理。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提供商品住宅,以及提供物业租赁服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10 年8 月4 日批准报出。

    附注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37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的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

    露要求。

    (三)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八)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类型。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

    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

    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

    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38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的费用之和。

    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时,对取得

    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

    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业务合并按相同的方法处理。

    (九)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

    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因此本公司在编制

    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将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自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纳

    入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

    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

    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并不调整合并财

    务报表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

    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如果归属少数股东的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除公司

    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冲减

    本集团权益 (即本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如果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利润,

    在弥补了由本集团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所有利润全部归属于本集团权

    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公司内重大交易,包括内部39

    实现利润及往来余额均已抵销。

    (十)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一)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入帐。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

    额按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资产

    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

    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中项目下单独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十二) 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几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

    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

    金融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资产定义和金融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

    的过程。金融负债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

    表的过程。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40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

    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

    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收取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负债

    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 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

    价值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

    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表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6、金融资产的减值4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帐面

    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期末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

    时性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十三)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则将其账面价

    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公司在充分考

    虑了不同市场、不同客户的风险情况下制定信用政策,并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

    信用期和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并按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

    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包括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但扣除应收按揭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照期末余额与账龄

    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

    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

    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率%

    1 年以内 5

    1—2 年 1042

    2—3 年 30

    3—5 年 50

    5 年以上 80

    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应收款项进行单独测试,按测试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后,计提坏账准

    备。

    对帐龄较长且收款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计提专项准备,直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确认标准: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

    回的款项。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单笔金额低于300 万元的,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核销;

    单笔金额300 万元以上的,还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核销。

    对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四) 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

    开发产品和拟开发产品。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

    2、存货的核算:

    (1) 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

    为开发目的的物业;拟开发产品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

    拟开发产品在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在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

    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拟开发产品当中。

    (2) 公共配套设施费:按实际完工成本计入在建开发产品,如果一个配套设施存在多个

    房地产项目受益,则根据其可销售面积按比例分摊。房地产项目完工时根据预计发生成本计

    入完工开发产品。

    (3)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特区内竣工交付的房屋项目按除地价以外的建设工程总投资

    2%的比例提取,并计入在建开发产品;特区外竣工交付的房屋项目,按建设(物业)总投

    资2%的比例计提,并计入在建开发产品。

    (4) 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规定之金额计入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同时计入应付账款,43

    待保证期满后实际支付。

    (5)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开发产品

    的发出按个别认定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摊销。

    (6)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

    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

    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十五)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

    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其他股权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

    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司中股本溢价(或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44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

    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4.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调整后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5.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

    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情况下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45

    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对子公司、对合营企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确定的现值与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均不予转回。

    (十六)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1)持有目的是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

    者两者兼有之;(2)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3)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4)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

    租的建筑物。

    3、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

    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按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

    计量。

    5、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与处置46

    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应将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资产进行转换,以转换

    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时,以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3、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

    4、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

    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购买价款超过正常

    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现值与实际支付价款之间的差额,除按借款费用原则应予以资本化以外,在信用期内计入当

    期损益。

    5、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

    值(原值的5%)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年-40 年 2.375-4.75

    机器设备 10年 9.5

    电子设备 5年 19.00

    运输工具 5年 19.00

    其他设备 5年 19.0047

    6、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符合:(1)、与该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替换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

    理的期间内摊销。

    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

    额,应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以该项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

    理工程等,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

    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停建并计划在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等预计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

    期间不予转回。

    (十九)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计价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一定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

    额。

    2、无形资产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

    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48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

    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一)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账面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1、资本化的条件

    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予以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暂停资本化49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

    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该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不暂停资本化。

    4、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费用。

    (二十二)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

    出。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

    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

    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

    建造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十三)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的亏损合同和承担的重组义务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金额按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二十四) 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50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股份支付的实施

    a.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

    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

    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

    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

    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

    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

    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

    益总额进行调整。

    b.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

    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c.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

    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

    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51

    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

    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的修改

    a.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

    的公允价值时,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

    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

    具,则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b.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

    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

    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c.如果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

    (而非市场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d.修改减少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e.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

    行处理。

    f.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如延长等待期、增加或变更业绩条件(而

    非市场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的终止

    a.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b.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

    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c.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

    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企业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

    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企业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借记所有者权益,

    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52

    (二十五)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

    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原则,本公司确定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房地产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2)已签订销售合同;

    (3)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已收讫全部房款;按揭方式的,已收到首期款且

    已办妥银行按揭审批手续;

    (4)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要求办妥了入伙手续。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采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

    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的,确认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六) 政府补助53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本公司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

    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但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的,不予确认。

    (二十八)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它租赁。

    (1)承租人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

    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54

    出租人承担了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

    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企业的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b.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

    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递延收

    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

    大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2)出租人

    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

    折旧,对于其它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提供免租期的,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

    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

    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

    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转移。

    (1)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的融资费55

    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对租赁资产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帐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进行分配。

    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有证据表明未

    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

    益;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租赁投

    资净额是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

    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 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

    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

    成。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

    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

    进行计量。

    某项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停止将

    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56

    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其他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二十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十八)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附注三、 税项

    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

    税种 计税基数 税率%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1 应交营业税、增值税合计 1、7

    土地增值税*2 转让房地产增值额 30-60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增值税合计 3

    企业所得税*3 应纳税所得额 22、25

    *1 本公司本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和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

    *2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函[2005]93 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发【2005】521

    文的规定,从2005 年11 月1 日起,对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转让并取得收入的

    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房

    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即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

    房地产取得销售收入的先按预征率征收税款,待工程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

    退少补税款。清算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的税率,对增值比例在50%以下的按30%的比57

    例征收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比例在20%以下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增值比例超过

    50%未超过100%的部分按40%的比例征收,对增值比例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按

    50%的比例征收,对增值比例超过200%的部分按60%的比例征收。2008 年7 月1 日,深圳

    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告》(深地税告[2008]5 号),根

    据该通告,深圳市从2008 年7 月1 日(征收期)开始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后普通

    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1%预征,别墅为3%,其他类型房产为2%。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

    值税预征率问题的通知》(北地税发[2008]86 号),2010 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为预

    售房款的0.5%、非普通住宅为预售房款的1.5%、商铺为预售房款的2.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关于

    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惠地税发[2007]139 号),2010 年惠阳区别墅项目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预售房款的3%。

    *3 本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均为25%。

    附注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 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万元)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万元)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广西振业房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广西

    南宁

    房地产开发15,000

    房地产开

    发、销售等

    14,590 -- 97.36 97.36 是

    贵州振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贵州

    遵义

    房地产开发3,000

    房屋开发

    等

    3,995 -- 100 100 是58

    天津市振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天津

    资产经营及

    房地产投资

    28,000

    房地产开

    发等

    28,000 -- 100 100 是

    天津市振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天津 房地产开发15,000

    房地产开

    发等

    15,000 -- 100 100 是

    惠州市惠阳区振

    业创新发展有限

    公司

    控股子公司

    广东

    惠州

    房地产开发26,000

    房地产开

    发、销售等

    21,320 -- 82 82 是

    西安振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陕西

    西安

    房地产开发10,000

    房地产开

    发等

    10,0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振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广东

    深圳

    房地产开发

    及自有物业

    租赁

    30,000

    房地产开

    发、管理等

    30,0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振业贸易发

    展有限公司*1

    全资子公司

    广东

    深圳

    房地产开发 200 无 200 -- 100 100 否

    深圳市建设(集团)

    公司金属结构制品

    厂*1

    全资子公司

    广东

    深圳

    制造业 45 无 49 -- 100 100 否

    天津振业化工发展

    有限公司*1

    全资子公司 天津 制造业 450 无 450 -- 100 100 否

    *1 本公司持有上述公司的全部股权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是,上述公司已停止经营

    多年,且被吊销营业执照,本公司未发现有控制上述公司的有关资产及负债,亦无债权人就

    上述公司债务向本公司提出要求,本公司认为该等公司不符合“控制”的定义,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上述公司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零。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

    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的

    其他项目余额

    (万元)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合

    并报表

    湖南振业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湖南

    长沙

    房地产

    开发

    15,000

    房地产

    开发

    12,000 36,000 80 80 是

    2009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

    决议,决定由股东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增加对湖南振业的投资,其中本公司本次已出资

    36,000 万元,B&F&L GROUP LIMITED 本次应出资9,000 万元。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尚59

    未验资,公司暂挂往来款。

    (二)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情况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止

    公司名称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冲减

    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

    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924,505.52 2,075,494.48 --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51,752,081.57 -- --

    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537,385.75 -- --

    合计 84,213,972.84 2,075,494.48 --

    (三) 本公司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四)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五)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六) 本公司本期未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七)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反向购买的情况。

    (八)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九) 本公司无境外经营实体。

    附注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10-06-30 2009-12-31

    种类

    外币金额 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 413,092.56 -- -- 234,408.91

    港币 38,977.68 0.872 34,003.74 2,277.68 0.880 2,005.45

    现金小计 447,096.30 236,414.36

    银行存款

    人民币 -- -- 1,017,336,995.94 -- -- 756,847,027.2860

    2010-06-30 2009-12-31

    种类

    外币金额 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港币 4,834,484.96 0.872 4,217,556.33 4,874,835.09 0.880 4,292,194.80

    银行存款小计 1,021,554,552.27 761,139,222.08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 -- -- -- -- --

    其他货币资金小计 -- --

    合计 1,022,001,648.57 761,375,636.44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6,062.60 万元,增幅34.23%,主要原因系本公司销售回

    款和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应收账款

    (1)按种类披露

    2010-06-30 2009-12-31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

    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 -- -- --

    23,815.96 100 23,815.96 100.00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 -- -- -- -- -- -- --

    合计 -- -- -- -- 23,815.96 100.00 23,815.96 100.00

    (2)按应收账款的账龄列示如下:

    2010-6-30 2009-12-31

    账龄结构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 -- -- -- -- --

    1-2 年 -- -- -- -- -- --

    2-3 年 -- -- -- -- -- --

    3-5 年 -- -- -- -- -- --

    5 年以上 -- -- -- 23,815.96 100.00 23,815.96

    合计 -- -- -- 23,815.96 100.00 23,815.96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61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5)本公司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情况。

    (6)本公司本期无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3、 预付款项

    (1)按账龄分类

    2010-6-30 2009-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0,000,000.00 92.09 43,815,744.00 72.33

    1-2 年 4,500,000.00 5.92 15,250,000.00 25.17

    2-3 年 -- -- 1,510,872.20 2.50

    3 年以上 1,510,872.20 1.99

    合计 76,010,872.20 100.00 60,576,616.20 100.00

    预付款项期末较年初增加1,543.43 万元,主要为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

    展有限公司支付给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征地费用代垫款。

    (2)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金额 比例(%) 年限

    30,000,000.00 39.47 1 年以内

    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无关联 40,000,000.00 52.62 1 年以内

    4,500,000.00 5.92 1-2 年

    深圳长江家私有限公司 无关联 1,510,872.20 1.99 3 年以上

    合 计 76,010,872.20 100.00

    (3)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4、 其他应收款

    (1)按种类披露

    2010-06-30 2009-12-31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62

    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账款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的应

    收账款

    -- -- -- -- -- -- -- --

    其他不重大应收

    账款

    18,171,786.45 100.00 6,693,996.99 5-80 12,518,025.19 100.00 5,637,879.40 5-80

    合计 18,171,786.45 100.00 6,693,996.99 -- 12,518,025.19 100.00 5,637,879.40 --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期末余额1000 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2)按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列示如下:

    2010-06-30 2009-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454,202.95 35.52 310,687.64 696,841.69 5.57 34,842.08

    1-2 年 105,040.00 0.58 10,504.01 2,746,993.45 21.94 274,699.35

    2-3 年 3,594,448.38 19.78 1,079,254.51 2,470,901.58 19.74 742,190.47

    3-5 年 3,636,730.75 20.01 1,818,365.38 2,321,924.10 18.55 1,160,962.05

    5 年以上 4,381,364.37 24.11 3,475,185.45 4,281,364.37 34.20 3,425,185.45

    合计 18,171,786.45 100.00 6,693,996.99 12,518,025.19 100.00 5,637,879.40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增加565.38 万元,增幅45.16%,主要系西安、广西项目陆续开

    工,缴纳的墙体基金和工资保障金所致。

    (3)期末余额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情况如下:

    欠款人名称 欠款金额 坏帐计提比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款项性质及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5,055,396.00 50-80 27.82 预缴振业城民防建设费

    合计 5,055,396.00 27.82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性质或内容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2,888,612.00 5 年以上 15.90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民防建设费

    2,166,784.00 3-5 年 11.92

    深圳市建设局 墙体保证金 24,053.00 1 年以内 0.1363

    2,556,613.45 2-3 年 14.07

    894,683.65 3-5 年 4.92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墙体基金 2,336,650.00 1 年以内 12.86

    南宁市财政局 工资保障金 1,611,336.00 1 年以内 8.87

    郭辛 往来款 1,260,000.00 5 年以上 6.93

    合计 13,738,732.10 -- 75.60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7)本公司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8)本公司本期无以其他应收款项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5、 存货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完工开发产品 1,218,748,734.66 38,432,509.04 1,180,316,225.62 1,107,703,889.80 38,432,509.04 1,069,271,380.76

    在建开发产品 1,667,519,308.24 --1,667,519,308.24 1,553,766,400.00 -- 1,553,766,400.00

    拟开发产品 2,902,461,226.75 200,000,000.00 2,702,461,226.75 2,992,542,770.18 200,000,000.00 2,792,542,770.18

    合计 5,788,729,269.65 238,432,509.04 5,550,296,760.61 5,654,013,059.98 238,432,509.04 5,415,580,550.94

    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增加13,471.62 万元,增幅2.38%,主要系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 完工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新城花园 -- 52,717,054.22 -- -- 52,717,054.22

    金龙大厦 2007.12 982,727.85 -- -- 982,727.85

    星海名城一期 2000.12 184,933.30 -- -- 184,933.30

    星海名城二期 2002.12 7,796,577.49 -- -- 7,796,577.49

    星海名城五期 2006.05 10,030,823.32 -- -- 10,030,823.32

    振业城二-三期 2009.10 200,592,872.56 -- 86,830,452.60 113,762,419.96

    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1-6 栋 2009.12 790,593,180.48 -- 232,574,044.01 558,019,136.47

    星海名城六期 2007.12 37,757,117.08 -- -- 37,757,117.0864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北海宝丽二期 1995 60,135.81 -- -- 60,135.81

    振业·中央华府(北海) 2009.03 4,603,367.52 -- 1,718,679.46 2,884,688.06

    惠阳·振业城一期A 组团 2009.11 2,385,100.17 -- 2,385,100.17 --

    振业城四期、五期1-7 栋 2010.05 -- 584,310,104.83 149,756,983.73 434,553,121.10

    合计 1,107,703,889.80 584,310,104.83 473,265,259.97 1,218,748,734.66

    (2)在建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 2010-06-30 2009-12-31

    星海名城七期 2007.08 2011.05 269,043,125.72 218,832,465.51

    振业城四-五期*1 2007.11 2010.12 68,569,807.99 557,290,090.09

    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2 2007.09 2010.12 715,090,558.77 503,743,020.11

    惠阳·振业城一期*3 2008.05 2010.11 156,023,547.97 66,579,127.60

    西安振业·泊墅一期 2009.09 2012.05 224,687,219.58 187,711,897.76

    惠阳·振业城商务中心 2008.05 2011.07 21,244,604.30 19,609,798.93

    振业.城中央(南宁) 2010.03 2012.04 212,860,443.91 --

    合计 1,667,519,308.24 1,553,766,400.00

    *1 振业城四-五期包含四期、五期1-7 栋和五期8-11 栋。2010 年5 月振业城四期、五期

    1-7 栋竣工,其对应的成本由在建开发产品转入完工开发产品。振业城四-五期2010 年6 月

    30 日余额为尚在建设中的振业城五期8-11 栋项目。

    *2 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包含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1-6 栋和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7-13 栋。

    2009 年12 月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1-6 栋竣工入伙,其对应成本由在建开发产品转入完工开

    发产品。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2010 年6 月30 日的在建开发产品余额为尚在建设中的振业峦

    山谷花园一期7-13 栋项目。

    *3 惠阳振业城一期项目包含A、B、C 三个组团,A 组团于2009 年度竣工入伙,对应

    成本由在建开发产品转入完工开发产品。惠阳振业城一期2010 年6 月30 日的在建开发产品

    余额为尚在建设中的惠阳振业城一期B、C 组团。

    (3)拟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预计开发

    时间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振业城六-七期 2010.10 36,380,127.09 2,938,381.95 -- 39,318,509.04

    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 2010.11 715,167,757.93 943,536.51 -- 716,111,294.44

    天津项目1#地块 2010.10 1,083,901,599.57 12,470,854.87 -- 1,096,372,454.4465

    天津项目2#地块 2010.10 155,252,400.00 83,191,826.00 -- 238,444,226.00

    南宁项目 2010.03 197,448,167.80 -- 197,448,167.80 --

    惠阳·振业城二期 2010.09 58,057,793.97 5,209,420.91 -- 63,267,214.88

    惠阳新增地块 -- 32,096,524.00 989,039.00 -- 33,085,563.00

    长沙项目 2010.09 527,882,916.13 1,485,440.18 -- 529,368,356.31

    西安振业·泊墅二期 -- 163,120,300.00 -- -- 163,120,300.00

    贵州遵义董公寺项目 -- 23,235,183.69 138,124.95 -- 23,373,308.64

    合计 2,992,542,770.18 107,366,624.37 197,448,167.80 2,902,461,226.75

    (4)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新城花园*1 38,432,509.04 -- -- 38,432,509.04

    天津项目1#地块 200,000,000.00 -- -- 200,000,000.00

    合计 238,432,509.04 -- -- 238,432,509.04

    *1 详见附注九、或有事项;

    (5)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依据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

    期末余额的比例(%)

    新城花园*1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

    天津项目1#地块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

    (6)所有权受限存货的期末金额及所有权受限原因详见附注五、13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

    资产。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17,409,426.66 382,539,000.18

    其中:成本 86,353,306.90 86,291,935.90

    公允价值变动 131,056,119.76 296,247,064.28

    本公司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详细情况如下:

    2010-06-30 2009-12-31

    股票名称

    股数 期末市价 金额 股数 期末市价 金额

    鄂武商A 314,109 14.48 4,548,298.32 314,109 14.86 4,667,659.74

    深长城 16,884,068 12.57 212,232,734.76 16,884,068 22.33 377,021,238.44

    交通银行* 104,558 6.01 628,393.58 90,920 9.35 850,102.00

    合计 217,409,426.66 382,539,000.18

    *交通银行本期实施了10 配1.5 的配股方案,配股价为4.5 元/股。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43.17%,主要是2010 年上半年中国A 股市场调整,本

    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价下跌所致。

    本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存在流通期限受限的情形。

    本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质押情况详见附注五、13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

    单位名称

    核算方法

    初始投资

    成本

    2009-12-31 增减变动 2010-06-30

    在被

    投资

    单位

    持股

    比例

    (%)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本期现

    金红利

    深圳市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

    成本法 13,429,220.00 13,429,220.00 -13,429,220.00 -- -- -- --

    天津轮船实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成本法 3,375,000.00 3,375,000.00 -- 3,375,000.00 1.67 1.67 --

    深圳市深发贸易

    有限公司

    成本法 208,000.00 208,000.00 -- 208,000.00 10 10 --

    深圳市建设(集

    团)公司金属结

    构厂

    成本法 490,434.54 490,434.54 -- 490,434.54 100 100 --

    深圳市振业贸易

    发展有限公司

    成本法 2,000,000.00 1,384,076.29 -- 1,384,076.29 100 100 --

    北海长江股份有

    限公司

    成本法 525,000.00 525,000.00 -- 525,000.00 -- -- --

    北海乌家砖厂 成本法 1,157,991.40 1,157,991.40 -- 1,157,991.40 -- -- --

    深圳莫斯科股份

    有限公司

    成本法 636,353.52 636,353.52 -- 636,353.52 7.14 7.14 --

    天津振业化工实

    业有限公司

    成本法 4,500,000.00 4,500,000.00 -- 4,500,000.00 100 100 --

    合计 26,321,999.46 25,706,075.75 -13,429,220.00 12,276,855.75

    *1 2010 年1 月22 日,本公司与中海信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

    同》,本公司将所持的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3%股权(13,749,986 股)以3999.68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中海信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转回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金属结构厂 490,434.54 -- -- -- 490,434.54

    深圳市振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384,076.29 -- -- -- 1,384,076.29

    北海长江股份有限公司 525,000.00 -- -- -- 525,000.00

    北海乌家砖厂 1,157,991.40 -- -- -- 1,157,991.4067

    深圳莫斯科股份有限公司 636,353.52 -- -- -- 636,353.52

    天津振业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4,500,000.00 -- -- -- 4,500,000.00

    合计 8,693,855.75 -- -- -- 8,693,855.75

    (3)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有关情况。

    本公司的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没有受到重大限制。

    8、 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原 值

    房屋建筑物 589,186,714.33 15,047,052.97 604,233,767.30

    小计 589,186,714.33 15,047,052.97 604,233,767.30

    累计摊销

    房屋建筑物 139,069,467.20 6,991,503.56 146,060,970.76

    小计 139,069,467.20 6,991,503.56 146,060,970.76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 -- -- --

    小计 -- -- -- --

    投资性房地产帐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450,117,247.13 458,172,796.54

    合计 450,117,247.13 458,172,796.54

    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增加主要系金龙大厦已取得产权登记证,由预付账款转入进行资产确

    认所致。

    9、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774,535.92 -- 142,780.30 631,755.62

    机械设备 140,631.00 -- -- 140,631.00

    运输设备 5,892,200.66 2,225,926.00 355,000.00 7,763,126.66

    电子设备 5,099,747.27 580,729.70 -- 5,680,476.97

    其他设备 612,606.45 18,820.00 -- 631,426.4568

    固定资产装修 21,385,821.73 -- -- 21,385,821.73

    合计 33,905,543.03 2,825,475.70 497,780.30 36,233,238.4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35,815.72 9,791.10 49,535.96 96,070.86

    机械设备 133,599.45 -- -- 133,599.45

    运输设备 3,323,225.42 472,882.74 337,250.00 3,458,858.16

    电子设备 2,385,528.29 489,400.66 -- 2,874,928.95

    其他设备 362,899.45 45,064.15 -- 407,963.60

    固定资产装修 17,360,795.84 2,138,582.16 -- 19,499,378.00

    合计 23,701,864.17 3,155,720.81 386,785.96 26,470,799.02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638,720.20 535,684.76

    机械设备 7,031.55 7,031.55

    运输设备 2,568,975.24 4,304,268.50

    电子设备 2,714,218.98 2,805,548.02

    其他设备 249,707.00 223,462.85

    固定资产装修 4,025,025.89 1,886,443.73

    合计 10,203,678.86 9,762,439.41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净额 10,203,678.86 9,762,439.41

    本期末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固定资产增加232.77 万元,增幅9.8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

    子公司新购车辆。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无闲置固定资产;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无需

    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本期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本公司本期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10、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原始发生额 2009-12-31 本期增加额本期摊销额 累计摊销额 2010-06-3069

    软件使用费 4,122,078.10 1,611,634.83 659,964.06 3,170,407.33 951,670.77

    装修费 1,858,222.00 72,442.10 1,423,455.00 9,662.00 29,927.90 1,486,235.1

    合计 5,980,300.10 1,684,076.93 1,423,455.00 669,626.06 3,200,335.23 2,437,905.87

    本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75.38 万元,增幅44.76%,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

    司办公室装修。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63,240,100.95 61,709,788.12

    应付职工薪酬 1,047,786.97 4,367,042.25

    预提土地增值税 94,761,542.11 83,912,458.88

    预缴纳企业所得税 14,480,991.79 9,827,312.85

    其他应付款 925,635.38 864,496.76

    可税前弥补的经营亏损 7,416,876.91 5,377,263.82

    小计 181,872,934.11 166,058,362.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1,453,468.74 65,174,354.14

    小计 31,453,468.74 65,174,354.14

    本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581.46 万元,主要系预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增

    加,而未实缴的土地增值税不予所得税前抵扣,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本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372.09 万元,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价下

    跌,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2)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项目 本期暂时性差异金额

    资产减值准备 254,974,951.21

    应付职工薪酬 4,444,548.01

    预提土地增值税 429,490,443.88

    预缴纳企业所得税 65,822,689.91

    可税前弥补的经营亏损 29,605,404.84

    其他应付款 3,824,818.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1,056,119.76

    合计 919,218,976.3470

    12、 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09-12-31

    核销转回计提转回 核销

    2010-06-30

    坏账准备 5,661,695.36 2,197,405.73 -- 1,165,104.10 -- 6,693,996.99

    存货跌价准备 238,432,509.04 -- -- -- -- 238,432,509.0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693,855.75 -- -- -- -- 8,693,855.75

    合计 252,788,060.15 2,197,405.73 -- 1,165,104.10 -- 253,820,361.78

    坏账准备核销转回为本期内收回原核销的仙湖植物园债权。

    13、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类别 项目名称 抵押或质押期限 期末账面价值

    拟开发产品 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1 2009.8.11-2011.8.11 716,111,294.44

    拟开发产品 天津项目1#地块*2 2008.8.21-2012.7.31 896,372,454.44

    子公司股权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3 2009.7.28-2012.7.31 213,2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深长城*4 2009.3.13-2011.9.18 212,232,734.76

    合计 2,037,916,483.64

    *1 本公司以该项目之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深房地字6000236070 号)作为抵押物向兴

    业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600,000,000.00 元,借款期2 年,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为2011 年8

    月11 日;

    *2 本公司以该项目之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02050800063 号)作为抵押

    物分次向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借款人民币合计750,000,000.00 元,借款期3 年,约定的借

    款到期日分别为2011 年8 月20 日、2012 年1 月18 日和2012 年7 月31 日。该项目账面原

    值1,096,372,454.44 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896,372,454.44 元。

    *3 本公司以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82%股权质押向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

    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00.00 元,借款期3 年,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为2012 年7 月31 日。截

    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13,200,000.00 元,质押期限为2009 年7 月

    28 日至2012 年7 月31 日。

    *4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深长城(股票代码:000042)总计16,884,068

    股作为质物反担保质押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和民生银行深圳

    分行分别借款金额为600,000,000.00 元和100,000,000.00 元,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该项资

    产市值212,232,734.76 元,质押期限为2009 年3 月13 日至2011 年9 月18 日。

    14、 应付账款71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应付账款 119,674,929.36 150,564,350.29

    合计 119,674,929.36 150,564,350.29

    (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

    款项;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3)应付账款主要为暂估应付工程款,未支付原因系大部分工程尚未办理工程结算,

    未达到约定付款条件。

    15、 预收款项

    2010-06-30 2009-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71,980,216.76 93.57 306,901,180.10 89.51

    1-2 年 32,445,152.35 6.43 35,961,809.00 10.49

    合计 504,425,369.11 100.00 342,862,989.10 100.00

    (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 16,156.24 万元,主要系本公司本期未达到收入确

    认条件的预收房款增加;

    (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

    款项;

    (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无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4)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预收房款主要项目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名称 2010-06-30 2009-12-31

    星海名城五期 141,462.00 141,462.00

    振业城一期 162,025.00 162,025.00

    星海名城六期 32,141,665.35 32,141,665.35

    振业·中央华府(北海) 1,803,034.00 1,548,290.00

    振业城二-三期 49,286,204.05 57,499,301.05

    振业城四-五期 98,935,705.71 141,477,967.00

    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1-6 栋 95,833,660.00 85,744,273.00

    惠阳·振业城一期A 组团 -- 2,182,300.00

    惠阳·振业城一期B 组团 169,233,988.00

    --

    惠阳·振业城一期C 组团 33,736,692.00

    --

    合计 481,274,436.11 320,897,283.40

    16、 应付职工薪酬72

    序号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一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1,590,769.71 15,334,599.74 31,083,774.40 5,841,595.05

    二 职工福利费 -- 2,024,284.04 2,024,284.04 --

    三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3,438,456.00 3,212,984.35 5,366,025.35 1,285,415.00

    四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064,550.88 495,093.34 943,949.80 5,615,694.42

    五 辞退福利 -- 104,496.05 104,496.05 --

    合计 31,093,776.59 21,171,457.52 39,522,529.64 12,742,704.47

    (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1,835.11 万元,减幅59.02%,主要系本公司本

    期内支付计提的2009 年度奖励薪酬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中无拖欠性质的金额;

    (3)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5,615,694.42 元,无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劳动关

    系给予补偿104,496.05 元。

    17、 应交税费

    税种 2010-06-30 2009-12-31

    企业所得税 27,548,775.20 68,537,781.16

    城建税 -488,812.72 49,576.59

    教育费附加 -129,277.52 186,549.62

    个人所得税 3,926,986.53 210,466.90

    营业税 -35,402,181.00 -24,880,741.64

    土地使用税 254,834.40 254,834.40

    房产税 626,403.66 626,403.66

    土地增值税 427,438,881.26 382,384,946.09

    其他 -52,294.88 41,827.20

    合计 423,723,314.93 427,411,643.98

    18、 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其他应付款 62,823,552.57 62,962,658.11

    合计 62,823,552.57 62,962,658.11

    (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款项系应支付的星海名城项目合作款73

    项3,806.25 万元。

    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抵、质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信用借款 450,000,000.00 300,000,000.00

    合计 450,000,000.00 400,000,000.00

    (1)本公司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无逾期的情况;

    (2)本公司本期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10-06-30 2009-12-31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

    日

    币种 利率(%)外币

    金额

    本币金额

    外币

    金额

    本币金额

    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2008.3.3 2011.3.3 人民币5.40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平安银行营业部 2009.6.30 2011.6.30 人民币5.4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合计 -- --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20、 长期借款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信用借款 2,180,000,000.00 1,850,000,000.00

    抵、质押借款 1,350,000,000.00 1,350,000,000.00

    保证借款 750,000,000.00 800,000,000.00

    信托借款 -- --

    合计 4,280,000,000.00 4,000,000,000.00

    其中:列报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0,000,000.00 400,000,000.00

    列报于长期借款 3,830,000,000.00 3,600,000,000.00

    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2010-06-30 2009-12-31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币种

    利率

    (%)

    外币

    金额本币金额

    外币

    金额 本币金额

    2008.8.21 2011.8.20 人民币5.4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2009.1.19 2012.1.31 人民币5.40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2009.7.28 2012.7.31 人民币5.13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2010.3.18 2012.12.20 人民币5.13 -- 210,000,000.00 -- --

    2009.3.13 2011.9.12 人民币5.4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2010.1.19 2012.1.18 人民币4.86 -- 50,000,000.00 -- --74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2009.8.11 2011.8.11 人民币5.13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2009.3.31 2011.9.28 人民币5.4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2009.6.29 2012.6.28 人民币4.86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2009.9.25 2012.3.22 人民币4.86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工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2010.1.28 2011.9.28 人民币4.86 100,000,000.00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2009.8.19 2011.8.19 人民币5.13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合计 3,060,000,000.00 2,700,000,000.00

    21、 股本

    2009-12-31 本期增减(+、-) 2010-06-30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60,584 2.73% 6,623,167 -614,250 6,008,917 19,869,501 2.6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3,865,320 0.76% 1,860,412 -144,496 1,715,916 5,581,236 0.7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65,320 0.76% 1,860,412 -144,496 1,715,916 5,581,236 0.73%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9,995,264 1.97% 4,762,755 -469,754 4,293,001 14,288,265 1.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3,322,678 97.27% 246,968,464 614,250 247,582,714 740,905,392 97.39%

    1、人民币普通股 493,322,678 97.27% 246,968,464 614,250 247,582,714 740,905,392 97.3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07,183,262 100.00% 253,591,631 0 253,591,631 760,774,893 100.00%

    本期内实施了每10 股送5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深圳市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深南验字(2010)第143 号验资报告。

    22、 资本公积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0-06-30

    资本溢价 459,464,454.54 -- -- 459,464,454.54

    其他资本公积 254,025,073.75 -- 131,470,059.12 122,555,014.6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 231,072,710.14 -- 131,470,059.12 99,602,651.0275

    合计 713,489,528.29 -- 131,470,059.12 582,019,469.17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的变化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变化及该变化计提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

    23、 盈余公积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法定盈余公积 226,174,112.70 -- -- 226,174,112.70

    任意盈余公积 217,418,681.94 -- -- 217,418,681.94

    合计 443,592,794.64 -- -- 443,592,794.64

    24、 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调整前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443,106,457.11 238,951,547.08

    调整 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443,106,457.11 238,951,547.0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8,928,269.93 326,306,681.44

    减:利润分配 314,453,622.44 122,151,771.41

    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192,370.1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54,384,740.30

    支付普通股股利 60,861,991.44 40,574,660.96

    转作股份的利润 253,591,631.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27,581,104.60 443,106,457.11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3 月15 日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9 年度按母公司净

    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7,192,370.15 元,提取20%任意盈余公积54,384,740.30 元,以

    本公司总股本507,183,262 股为基数,每10 股送5 股,共253,591,631 股,派发现金股利1.20

    元(含税),共60,861,991.44 元,共分配利润314,453,622.44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经本公司

    股东大会2010 年4 月16 号审议通过,2010 年5 月13 日实施。

    25、 营业收入和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类别

    2010 年1-6 月 2009年1-6 月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房产销售业务 763,420,020.20 465,363,904.96 475,052,608.02 210,279,649.82

    租赁业务 15,899,820.41 13,636,542.53 9,177,918.21 11,642,970.91

    合计 779,319,840.61 479,000,447.49 484,230,526.23 221,922,620.73

    (1) 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2010 年1-6 月

    客户

    销售金额 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

    自然人 8,702,714.00 1.1276

    自然人 7,653,323.00 0.98

    自然人 6,407,685.00 0.82

    自然人 6,259,146.00 0.80

    自然人 6,218,065.00 0.80

    合计 35,240,933.00 4.52

    (2) 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列示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地区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深圳 772,620,456.41 399,074,211.49 480,126,746.60 171,497,409.88

    广西 3,457,084.20 79,926,236.00 1,718,679.46 50,425,210.85

    惠州 3,242,300.00 -- 2,385,100.17 --

    小计 779,319,840.61 479,000,447.49 484,230,526.23 221,922,620.73

    地区间抵销 -- -- -- --

    合计 779,319,840.61 479,000,447.49 484,230,526.23 221,922,620.73

    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营业税 38,965,992.05 22,667,763.1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09,758.07 467,039.26

    教育费附加 1,170,708.31 720,093.19

    土地增值税 72,537,173.38 62,749,353.51

    其他 3,457.08 98,661.54

    合计 113,087,088.89 86,702,910.64

    27、 财务费用

    类别 2010年1-6月 2009年1-6月

    利息支出 114,755,625.00 145,972,401.08

    减:已利息资本化的费用 70,553,196.46 75,432,264.72

    减:利息收入 2,219,240.09 1,005,609.66

    汇兑损失 39,426.29 1,949.71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 594,634.28 404,142.04

    合计 42,617,249.02 69,940,618.45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732.3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融资成本包括合同利息、融

    资顾问费,本期内新增及置换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融资顾问费相应减少。

    28、 资产减值损失77

    类别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坏账损失 -1,165,104.10 665,164.07

    存货跌价损失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合计 -1,165,104.10 665,164.0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83.0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原已核销的仙湖植物

    园债权。

    29、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 26,447,083.00 75,061,205.85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2 2,541,702.20 337,681.3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其他 -- --

    合计 28,988,785.20 75,398,887.21

    *1 系本公司处置原持有的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收益,有关该等股

    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详见附注五、7 长期股权投资。

    *2 系本公司持有的深长城(股票代码000042)及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2009

    年度的分红派息款。

    30、 营业外收入

    类别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3,515.6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3,515.66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2、政府补助 -- --

    3、解约补偿款 -- --

    4、奖励金 -- --78

    5、无须支付的负债 -- --

    6、违约金 4,630.00 268,318.55

    7、赔偿款 -- --

    8、手续费返还 -- --

    9、其他 12,800.03 52,725.69

    合计 50,945.69 321,044.24

    31、 营业外支出

    类别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7,126.5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7,126.55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2、罚款支出 -- 855.89

    3、捐赠支出 -- --

    4、赔偿支出 50,000.00 22,824.20

    5、其他 -- --

    合计 50,000.00 50,806.64

    32、 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39,234,509.37 77,707,761.70

    递延所得税调整 -15,814,571.43 -64,410,944.75

    合计 23,419,937.94 13,296,816.95

    33、 每股收益

    本公司每股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归属本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928,269.93 108,510,618.58

    已发行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60,774,893 760,774,893

    基本每股盈利(每股人民币元) 0.130 0.143

    稀释每股盈利(每股人民币元) 0.130 0.143

    *2009年半年度每股收益按本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的股份数进行重新计算并列报。79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诸如发行股票期权和可转换债券等稀释每股收益的行为,因此

    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

    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

    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4、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80

    项目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165,190,944.52 214,315,567.03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33,720,885.40 42,863,113.41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131,470,059.12 171,452,453.62

    二、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 --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三、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 --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 -- --

    小计 -- --

    四、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五、其他 -- --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

    额

    -- --

    小计 -- --

    合计 -131,470,059.12 171,452,453.62

    35、 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利息收入 2,219,240.09 1,005,609.66

    各项押金、保证金 18,267,528.00 31,303,737.4981

    其他往来 19,057,070.45 500,608.43

    各项代收款项 24,061,955.27 3,658,279.57

    其 他 13,706.17 44,066.14

    合计 63,619,499.98 36,512,301.29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 9,464,893.46 9,411,112.48

    营业费用支付的现金 16,575,595.75 26,174,378.24

    财务费用手续费 594,634.28 293,227.58

    各项代付费用 -- 578,773.52

    支付的墙体保证金净额 2,336,650.00 --

    延期办证赔偿金 -- 22,824.20

    押金及保证金 23,421,965.92 27,650,525.44

    其他经营性往来款 18,230,114.83 6,813,015.45

    合计 70,623,854.24 70,943,856.91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一、现金 1,022,001,648.57 987,303,018.63

    其中:库存现金 447,096.30 261,263.2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021,554,552.27 987,041,755.39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22,001,648.57 987,303,018.63

    3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8,556,521.87 108,327,324.99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65,104.10 665,164.07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10,147,224.37 10,593,479.02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69,626.06 638,385.5582

    补充资料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33,515.6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27,126.5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44,202,428.54 70,540,136.36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28,988,785.20 -75,398,887.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填列) -15,814,571.43 -64,410,994.7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34,716,209.67 -367,479,095.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0,031,899.67 -4,588,745.8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66,300,424.22 524,648,032.06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126,139.33 203,561,925.3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022,001,648.57 987,303,018.6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61,375,636.44 155,786,929.4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0,626,012.13 831,516,089.16

    附注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方关系

    1、 本公司直接及最终控制方

    直接控制人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业务性质及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持股

    表决权

    比例%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局

    KA3172806-7

    广东

    深圳

    接受市政府授权代表国

    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 142,729,745 18.76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即本公司的直接控制人。83

    本公司无直接控股母公司。

    2、 本公司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一)。

    3、 合营、联营企业

    本公司合营、联营企业信息详见附注五、7。

    (三)本公司本期无需要披露的关联方交易。

    (四)本公司本期无需要披露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附注七、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需要披露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附注八、 债务重组

    本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需要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

    附注九、 或有事项

    1、 本公司于1992 年5 月30 日与深圳市南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公司”)签

    署《合作兴建华润综合楼合同书》,就南洋公司在华润综合楼中所占62.5%的产权部分合作

    开发(华润综合楼原由南洋公司与广东省国际关系调研室驻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省驻深

    办”)合作开发,南洋公司占62.5%,省驻深办占37.5%),双方约定本公司出资南洋公司出

    地,建成后本公司获得70%的面积,南洋公司获得30%面积,该合作合同业经深圳市规划

    国土局批准。1995 年10 月26 日,深圳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公司”)

    与省驻深办签署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就省驻深办在该项目中所占37.5%的产权部分合作开

    发,至此该项目就成为一个以本公司和金龙公司出资,南洋公司和省驻深办出地的四方合作

    开发的项目。

    1992 年9 月5 日,本公司与深圳明珠宝玉钟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公司”)签署

    《合作兴建华润综合楼合同书》,就本公司在该项目中的43.75%的权益中的90%转由明珠公

    司投资,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1993 年1 月15 日,本公司、明珠公司、深圳银光金属

    丝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光公司”)签署协议,由银光公司承继明珠公司的合同权利及义

    务。1993 年9 月3 日,银光公司更名为深圳金凯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利公

    司”)。1995 年4 月18 日,本公司和金凯利公司将在振兴大厦(现称“金龙大厦”)中的房产

    合计8232 平方米转让给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

    后因工程拖欠工程款一直未能办理竣工手续,金龙公司与省驻深办起诉我公司未履行出84

    资义务,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本公司履行2,115 万元的出资义务,并赔偿4,474 万元的经济损

    失。

    2004 年10 月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深中法房初字第55 号”民事判

    决书,要求本公司履行作为建设方的管理职责并应出资人民币1359.51 万元,使项目尽快竣

    工。本公司与省驻深办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5 年9 月5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4 号”终审

    判决书,要求本公司、省驻深办、金龙公司、南洋公司应共同合作将振兴大厦(现称“金龙

    大厦”)尽快建成,本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出资人民币1359.51 万元,省驻深办

    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出资人民币815.71 万元。2006 年9 月1 日,根据执行法院

    《通知书》,本公司应支付复工建设款项2136 万元,省驻深办、金龙公司应付1282 万元(截

    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省驻深办、金龙公司均已履行了全部判决出资义务);通知确定该项

    目由本公司负责包干建设,复工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承担。2007 年1 月31 日,该

    项目取得《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并于2007 年12 月竣工并办理了备案手续。根据审判法

    院指定的中介机构所作的审计报告,预计完成“金龙大厦”后续收尾工程尚需3,418 万元,本

    公司已于2003 年度预计提2,630 万元的损失列入存货跌价准备。

    2008 年,本公司在办理金龙大厦竣工查账过程中,因建筑超面积,公司向深圳市罗湖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缴纳罚款40,183 元,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补缴地价款

    2,188,926 元,并与该局签订《深地合字(1992)336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

    一补充协议书》。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金龙大厦工程项目已经结算,该项目累计支出成本6,916.36 万

    元;本公司累计收到工程款金额3,933.70 万元,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630 万元;该项目

    本年度结转损失352.66 万元。

    本公司于2007 年3 月23 日与自然人薛楚亮签订协议书,以5185 元/平方米的价格受让

    金龙大厦第5、15、20、21 层,合计面积2664.56 平方米,总金额1381.57 万元,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该购楼款已经全额付清。

    2009年9月15日,本公司与南洋公司、省驻深办三方就金龙大厦房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确认金龙大厦总建筑面积17128.33平米,本公司与南洋公司、省驻深办分别分配初始登记面

    积7140.25平米、3039.39平米、6336.67平米;2009年12月30日,本公司、南洋公司及省驻深

    办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订《深地合字(1992)33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书>第二补充协议书》对合作建房各方的产权分配面积和性质予以确认。2009年12月31

    日,本公司代表合作各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递交了初始产权登记申请资料,并获得

    文号为9C-109128928的房地产登记业务受理通知书,2010年3月17日,深圳市产权登记中心

    在《深圳商报》上发布了金龙大厦的初始登记公告(登字20100093号)。截至2010年6月3085

    日,本公司在金龙大厦中所分得物业的房地产证已全部办理完毕,目前正协助其他业主办理

    房产证,并积极推进业主入伙,着手办理向各业主交付房产事宜,并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民

    法院统筹协调各业主与本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或确认书,明确各业主按现状收楼,并互相承诺

    签署日之后不再就金龙大厦有关事宜追究彼此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各业主是否全面接

    受本公司上述意见,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建房合同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未约定本

    公司明确的交房时间,因此理应不存在本公司逾期交房的问题。

    2、1993 年7 月1 日,本公司与雄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丰公司”)、

    深圳市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公司”)签署《合作开发新城花园商住楼合

    同书》,三方约定由雄丰公司、九州公司提供土地以及负责项目的报建手续,本公司负责资

    金。2003 年2 月20 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上述开发合同无效,雄丰公司

    偿还本公司已投入的投资款2,988 万元以及本公司借给雄丰公司1,300 万元及利息。九州公

    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取上诉,在上诉期间有关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

    2003 年11 月16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上述开发合同有效但终止其履

    行,对已建成的8 栋商住楼本公司分得6 栋(含雄丰公司以房产折抵其借款1,300 万元),

    雄丰公司分得2 栋,本公司尚需负责上述8 栋房产的收尾工程。根据上述判决,本公司经咨

    询深圳市尊地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预计已经发生减值,2003 年度计提1,816 万元存货跌价准

    备,累计已计提3,843 万元的跌价准备。

    本公司申请执行雄丰公司和龙城公司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

    字第21-1148-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农业银行申请执行雄丰控

    股贷款纠纷一案中,涉及的抵押物与本公司的6 栋房产紧密相连,本公司仍无法进行转让等

    实质性变现处理,根据“房地一体”的司法处理原则,本公司考虑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加入

    该执行案。据此,本公司已与农业银行、汕尾市城区法院进行了多次协商,本执行案无任何

    实质性进展。

    2009 年6 月11 日,雄丰公司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粤最高法民一终字

    第311 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09 年12 月25 日,最

    高人民法院作出(2009)民监字第545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雄丰公司的再审申请,截至本报告

    批准报出日,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尚未达成最终可执行方案。

    3、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阳振业”)于

    2010 年3 月下旬收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汕尾市金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

    金联”)诉惠阳振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0)惠中法民二初字第

    12 号。惠阳振业已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依法向惠州中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全面

    展开对各项涉案证据的查证核实工作,积极应诉,妥善维护自身及各股东合法权益。

    2002 年8 月,本公司与惠阳市名豪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豪木业”)等共同出资86

    设立惠阳市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合

    作开发惠阳市秋长镇地块。2007 年4 月,名豪木业将其在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项下的权利义

    务转让给惠州市同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晖置业”)。2007 年11 月,惠阳振业注册

    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6 亿元,股东各方按各自股权比例足额认缴了注册资本。2008 年11 月,

    同晖置业将其在惠阳振业所享有的13%股权转让给惠州市金鼎合嘉实业有限公司。2010 年3

    月下旬,本公司获悉汕尾金联起诉惠阳振业,并提出两项诉讼请求:(1)要求惠阳振业偿还

    汕尾金联人民币30,629,000 元及暂计至起诉日的利息约600 万元;(2)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

    用。汕尾金联诉称:名豪木业根据其与本公司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为惠阳振业支付了征用

    土地费用30,629,000 元,并为惠阳振业办妥了合作地块的用地手续。名豪木业据此对惠阳振

    业享有债权30,629,000 元,2004 年5 月25 日,名豪木业将上述债权本金及利息全部转让给

    汕尾金联,汕尾金联此后多次向惠阳振业催讨债务未果。

    2010 年4 月21 日,惠阳振业收到了(2010)惠中法民二初字第12-2 号民事裁定书,惠

    州中院驳回惠阳振业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惠阳振业依法提起上诉后尚未收到终审裁定。

    由于本案尚未进入实体事项审理阶段,本次诉讼对惠阳振业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暂不能合理估计。

    4、本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阶段性担保的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房产的《房地产证》办出及抵押手续

    办妥之日止。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承担的阶段性担保责任的贷款金额为115,794.09

    万元。

    附注十、 承诺事项

    本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附注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附注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1、关于预提土地增值税的说明

    本公司采取的土地增值税政策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05 年11 月2 日发布《关于我市开

    征土地增值税的通告》(深地税告[2005]6 号),对2005 年11 月1 日之后(含2005 年11 月

    1 日)签定合同的房地产销售行为取得的增值额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

    “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土地增值税。2008 年7 月1 日,深圳市地方税务

    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告》(深地税告[2008]5 号),根据该通告,

    深圳市从2008 年7 月1 日(征收期)开始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后普通标准住宅按87

    销售收入1%预征,别墅为3%,其他类型房产为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 年12 月28 日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 号)从2007 年2 月1 日起,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

    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

    算。深圳市地方税局于2009 年1 月9 日发布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

    程》,就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进行了规范。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开发的项目均已按上述规定预提了土地增值税额。

    附注十三、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1)按种类披露

    2010-06-30 2009-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账款 1,933,039,670.59 99.50 78,651,983.53 0-5 1,745,488,242.59 99.47 87,274,412.13 5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账

    款 -- -- -- -- -- -- -- --

    其他不重大应

    收账款 9,630,143.72 0.50 4,921,279.99 5-80 9,347,467.33 0.53 4,134,962.15 5-80

    合计 1,942,669,814.31 100.00 83,573,263.52 -- 1,754,835,709.92 100.00 91,409,374.28 --

    (2)按其他应收账款的账龄列示如下:

    2010-06-30 2009-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88,104,869.62 9.68 9,405,243.48 363,817,086.51 20.73 18,190,854.33

    1-2 年 363,636,321.28 18.72 14,379,507.52 240,346,868.21 13.7 12,145,174.08

    2-3 年 240,346,868.21 12.37 12,656,496.77 1,043,225,386.94 59.45 52,537,971.01

    3-5 年 1,045,350,047.94 53.81 44,821,126.15 104,557,756.26 5.96 6,224,485.26

    5 年以上 105,231,707.26 5.42 2,310,889.60 2,888,612.00 0.16 2,310,889.6088

    合计 1,942,669,814.31 100 83,573,263.52 1,754,835,709.92 100 91,409,374.28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8,783.41 万元,增幅10.7%,主要为本公司与子公司

    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往来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应收关联方款项见下表:

    欠款人名称 欠款金额 坏帐计提

    比例%

    占其他应收

    款余额比例

    %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性质

    及内容

    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1,098,375.00 5

    55.65 本公司子公司

    借款和代

    垫费用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4,163,190.00 5

    15.66 本公司子公司

    借款和代

    垫费用

    广西振业(北海)股份有限公司 57,264,257.59 5

    2.95 本公司子公司

    借款和代

    垫费用

    360,000,000.00 -

    18.53 本公司子公司投资款项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020,480.00 5

    4.63 本公司子公司

    借款和代

    垫费用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40,493,368.00 5

    2.09 本公司子公司

    借款和代

    垫费用

    贵州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361.00 5

    - 本公司子公司代垫费用

    合计 1,933,059,031.59 99.51

    *对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款36,000.00 万元,财务资助款9,000.00 万元,代

    垫费用2.05 万元,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B&F&L GROUP LIMITED 尚未履行增资义务,

    以致尚未验资,公司对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款36,000.00 万元暂挂往来款。

    上述应收关联方款项进行了单独测试,经董事会批准后计提坏账准备,该项计提在合并

    报表范围将合并抵销,不影响合并利润,仅影响集团本部(母公司)利润。

    (5)本公司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6)本公司本期无以其他应收款项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89

    3、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核算

    方法

    初始投资成本 2009-12-31 增减变动 2010-06-30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比

    例(%)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本期现

    金红利

    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145,904,497.23 145,904,497.23

    --

    145,904,497.23 97.36 97.36 -- -- --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本法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80 80 -- -- --

    贵州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本法 39,950,899.34 39,950,899.34

    --

    39,950,899.34 100 100 -- -- --

    天津市振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本法 280,000,000.00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100.00 100 -- -- --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

    限公司

    成本法 213,200,000.00 213,200,000.00

    --

    213,200,000.00 82.00 82 -- -- --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本法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100.00 100 -- -- --

    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成本法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100.00 100 -- -- --

    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金属结

    构厂

    成本法 490,434.54 490,434.54

    --

    490,434.54 100 100 490,434.54 -- --

    深圳市振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成本法 2,000,000.00 1,384,076.29

    --

    1,384,076.29 100 100 1,384,076.29 -- --

    天津振业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成本法 4,500,000.00 4,500,000.00

    --

    4,500,000.00 100 100 4,500,000.00 -- --

    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13,429,220.00 13,429,220.00 -13,429,220.00

    -- 4.53 4.53 -- -- --

    天津轮船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成本法 3,375,000.00 3,375,000.00

    --

    3,375,000.00 1.67 1.67 -- -- --

    深圳市深发贸易有限公司 成本法 208,000.00 208,000.00

    --

    208,000.00 10 10 -- -- --

    深圳莫斯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636,353.52 636,353.52

    --

    636,353.52 7.14 7.14 636,353.52 -- --

    合计 - 1,223,694,404.63 1,223,078,480.92 -13,429,220.00 1,209,649,260.92 -- -- 7,010,864.35 -- --9 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行业

    2010 年1-6 月 2009年1-6 月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房产销售业务

    756,720,636.00 385,437,668.96 470,948,828.39 159,854,438.97

    租赁业务

    15,899,820.41 13,636,542.53 9,177,918.21 11,642,970.91

    合计

    772,620,456.41 399,074,211.49 480,126,746.60 171,497,409.88

    (1) 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2010 年1-6 月 2009年1-6 月

    客户

    销售额(万元)

    占公司全部销

    售收入的比例%

    销售额(万元)

    占公司全部销

    售收入的比例%

    前五位客户销售合计 3,524 4.56 3,644 9.13

    (2) 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列示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地区

    2010 年1-6 月 2009年1-6 月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深圳地区 772,620,456.41 399,074,211.49 480,126,746.60 171,497,409.88

    5、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6,447,083.00 75,061,205.85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541,702.20 337,681.3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其他 -- --

    合计 28,988,785.20 75,398,887.219 1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10年1-6 月 2009年1-6 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5,315,932.16 95,454,335.81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033,516.49 414,984.63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9,631,993.58 10,180,224.24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50,076.48 620,785.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5,25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27,126.5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44,202,428.54 70,540,136.36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28,988,785.20 -75,398,887.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填列) -12,923,116.19 -61,317,289.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78,684,736.74 -319,802,680.3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87,834,104.39 6,764,579.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84,152,919.00 449,115,751.03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853,314.23 176,599,067.6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39,328,581.37 913,740,100.7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02,217,343.61 108,958,338.3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7,111,237.76 804,781,762.42

    附注十四、 非经常性损益和财务指标9 2

    (一) 非经常性损益

    本公司本报告期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项目 2010年1-6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515.6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569.97 附注五、30-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644,488.73 附注五、12、29(1)

    所得税影响额 -6,303,212.54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1,782.40

    合计 22,340,439.48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元/股)9 3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

    股收益

    稀释每

    股收益

    2010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5 0.130 0.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3.68 0.101 0.101

    每股收益( 元/股) *

    项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

    股收益

    稀释每

    股收益

    2009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0 0.143 0.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2.80 0.063 0.063

    *2009年半年度每股收益按本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的股份数进行重新计算并列报。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9 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分管会计工作副总: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永明 李富川 方东红 江津 陈贤军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