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2-28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17-007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 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 已经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上述三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适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董
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3 月 13 日-15 日上午 8:30—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604 室董
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
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969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杜汛、王莉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
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
议案 1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赵宏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议案 1.01 1.01
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朱新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议案 1.02 1.02
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李建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议案 1.03 1.03
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于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议案 1.04 1.04
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
议案 2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孔祥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议案 2.01 2.01
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曲咏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议案 2.02 2.02
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陈英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议案 2.03 2.03
事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3.01 1、关于选举陈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3.01
案
2、关于选举张磊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议案 3.02 3.02
案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票数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
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 选举赵宏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朱新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李建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于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4×持股数,累积投票数不得超过4×持股数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
(1) 选举孔祥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曲咏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陈英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3×持股数,累积投票数不得超过3×持股
数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 选举陈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 选举张磊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2×持股数,累积投票数不得超过2×持股数
注:上述三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
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分别投向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
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选票上该股东
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无效。
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监事
人数之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
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