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2017-03-30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17-020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 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拟于2017 年对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总额为32亿元的担保额度。
各级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2017 年担保额度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不超过 8 亿元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4 亿元
广州市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7 亿元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不超过 3 亿元
深汕特别合作区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3 亿元
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7 亿元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4月16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
股权结构:系我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8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1,252.26万元,净资产36,61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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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资产负债率75.79%。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0,070.43万元,净利润10,407.72万元。
(二)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日
注册地点: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广安路800号振业泊墅东会所四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土地的开发整理;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房屋租赁;
企业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3,076.29万元,净资产71,621.98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56.08%。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26.96万元,净利润9,030.12万元。
(三)广州市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6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二巷7号之一自编10号
法定代表人:郑邦绵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297.5万元,净资产29,780.84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87.01%,广州振业开发项目尚未销售,目前尚无营业收入。
(四)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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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746.58万元,净资产34,235.86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60.98%。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87.59万元,净利润2,570.03万元。
(五)深汕特别合作区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标准工业厂房8号楼2楼A-12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79.98万元,净资产11,893.6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12.42%。深汕项目尚在开发中,目前尚无营业收入。
(六)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和租赁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1,597.41万元,净资产18,986.27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91.43%。2016年度无营业收入(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
年度无自有开发项目,故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亿元。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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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各级子公司的融资
提供如下担保:
(一)公司向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
保的具体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获调剂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子公司2017年度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
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
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
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对控投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17.6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2%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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