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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1993-12-31  

						
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发,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批标名称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3年比1992年增长(%)
 1.营业收入(万元)    15,106.38 10,216.58  8,382.52                 39.66
 2.利润总额(万元)     8,035.75  5,271.68  2,948.07                 52.43
 3.税后利润(万元)     6,939.23  4,249.91  1,879.39                 63.20
 4.资产总额(万元)    55,579.77 23,860.15 11,965.80                142.92
 5.股东权益(万元)    29,359.01  9,279.14  5,470.02                216.41
 6.每股净资产(元/股)      5.18      2.52      2.16                 97.17
 7.每股收益1(元/股)       1.63        --        --                    --
 8.每股收益2(元/股)       1.22      1.20      0.74                  1.67
 9.每股红利(元/股)        0.88      0.80      1.00                 10.00
 10.股东权益比率(%)      53.32     40.38     45.38                 30.98
 11.净资产收益率(%)     35.96%     46.00     34.61                -22.00
说明:(1)93年度每股收益1是根所加权股本4,252.3017万股计算,每股收益2是根据年末股本5,669.7356万股计算。
    (2)每股红利中包括上年度余留转本年分配的分红基金。
二、199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1993年度经营业绩及1994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1993年度税后利润6,939.23万元,按30%提取公积金,10%提取公益金,60%提取分红基金。分别是提取公积金2,081.77万元,公益金693.92万元,分红基金4,163.54万元。
    1993年度分红基金4,163.54万元,1992年度余留分红基金转本年分配817.62万元,两项合计4,981.16万元用于本年度分配。分红派息方案将另行披露。
三、业务回顾
1、经营情况
    1993年,本公司在各级领导和广大股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下,董事会、经营班子以及全体员工勤奋工作,努力开拓,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计划。营业收入15,106.38万元,比上年增长39.66%,实现税前利润8,035.75万元,比上年增长52.43%;实现税后利润6,939.23万元,比上年增长63.28%;股东权益达到29,359.81万元,比上年增长216.41%;每股净资产达到5.18元,比上年增长97.71%。
    全年主营业务完成情况较好,房地产、物业管理、工贸等主要业务利润完成6,704.0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83.43%,比上年同期增长43.41%。在工程开发方面,宝丽大厦完成3至30层的住宅的内外部装修,裙楼部分正在进行紧张的装修施工,可保证按期交付使用;32层振业大厦是建于排洪渠上的又一项具有较高施工难度的工程,桩基工程已完成60%,已完成投资1,001.76万元;7,500平方米桂园路小商品市场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全部竣工已交付使用,合作开发的振兴大厦桩基工程已完成,开始主体施工;龙岗18幢多层住宅,已开工8幢,其中有3幢完成6层施工,1幢完成3层,其余4幢已打好基础。
    全年股权投资取得较好回报,投资收益为1,246.00万元,占税后利润17.77%,其中主要包括投资上海中大房地产实业发展公司,广西振业(北海)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库券投资收益等。同时,由于有些股权投资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滞后,其利润回报转入下年度。
2、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对比情况:
    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财报字(1994)第E182号文审查验证,1993年实际完成税前利润8,035.75万元,比溢利预测增加14.29%。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经过几年来的股份制运作,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经营管理体制。工程质量显著提高,工程进度和资金周转明显加快,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3、对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说明
    1993年5月,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等有关机关批准,本公司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方案向老股东配股,共配1,063.07万股,募订资金13,607.37万元,扣除包销及各种费用206.89万元,共增加资本公积金12,337.39万元。除个别项目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外,所募集的配股资金基本按原计划使用。根据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信函字(1994)第E10号文检查验证,其主要项目及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1)振兴大厦                       248.36
 (2)振业大厦                     1,382.73
 (3)建鑫大厦                     4,139.52
 (4)景田商住小区                 4,741.89
 (5)宝丽大厦                       587.92
 (6)秦皇岛开发区振业发展公司     2,300.00
 (7)发行费用                       206.90
 合计                           13,607.37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本公司截止1993年12月31日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56,697,356股
    其中:法人股21,555,272股,占总股本38.02%
         个人股35,142,084股,占总股本61.98%
2、1993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建设集团 17,248,000       30.42
 (2)长城地产  2,258,636        3.98
 (3)动力公司  1,698,636        3.00
 (4)深安股份    450,000        0.79
 (5)合丰股份    250,000        0.44
 (6)平安保险    150,120        0.27
 (7)汽车商场    140,000        0.25
 (8)周先芬      130,000        0.23
 (9)平安上步    104,300        0.18
 (10)钟雪梅     100,000        0.18
 合计        22,529,692       39.74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持股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1993年2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由总经理吕晓明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张清权为常务副总经理、刘德成为副总经理、林茂德为总经理助理。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股数(股)
 张宝   董事长                    0
 吕晓明 执行董事总经理            0
 范明月 董事                      0
 姚振球 董事                  3,504
 梁正兴 董事                 33,276
 邓瑞华 董事                  7,436
 马德来 董事                 12,796
 陈立新 监事                      0
 张清权 常务副总经理              0
 刘德成 副总经理             10,584
 林茂德 总经理助理                0
 何万英 财务部经理            4,076
以上人员持股计80,372股,占总股本0.14%
六、重要事项
1、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993年度本公司无任何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2、重要合约
    (1)1993年7月1日本公司与深圳市龙岗镇物业发展公司和香港雄丰集团有限公签订“合作开发新城花园商住楼合同书”,在龙岗合作兴建18栋商住楼,总建筑面积86,800平方米,本公司共约投资13,020元。
     (2)1993年7月1日本公司与泽昌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秦皇岛(海洋花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受让土地16万平方米,共需支付地价款约10.320万元。
    (3)1993年7月本公司与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签订建鑫大厦项目转让合同。建鑫大厦位于福田保税区北侧,为四栋30层商住楼,本公司以4,150万元转让获得该大厦75,068平方米50%的自主开发权。
七、前景展望
1、业务发展规划
    本公司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艰苦创业,勇于开拓的优良传统,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组合,逐步实现以房地产为龙头,以物业经营为依托,工贸及股权投资适度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集团化的发展战略。
    (1)在工程开发方面:重点开发振业大厦工程,全力以赴保证资金、进度和质量,力争在年底以前主体工程达到20层以上:做好宝丽大厦工程的收尾工作,争取在6月底以前将已开发的8栋楼推向市场,并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开发另10栋;力争青华5号楼年底前竣工;尽快做好北戴河振业小区规划方案的报批及单体设计方案,力争早日破土动工,同时还要做好振兴大厦,毛景田住宅局工程的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2)物业管理与股权投资方面:公司投资开发的7,500平方米桂园路小商品市场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已全部竣工,将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发租工作。宝丽大厦裙楼部分在上半年完成装饰工程,目前已初步落实承租单位,预计上半年可完成发租工作,公司股权投资已具相当规模,今年将积极稳妥地增加股权投资,预计1994年物业管理与股权投资两项收益将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在全公司利润结构中所占比例半达到20%以上。
    (3)业务拓展方面:为了促进公司商品房外销,解决外销商品房所需设备的进口问题,拟在香港注册成立一家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以此为基础,逐步进入东南亚以及欧美市场,拓展境外业务,为了配合这一发展战略,扩大公司影响。提高公司声誉,同时也为了筹集外汇资金,保证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准备选择适当时机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通过发行B股,改善股权结构,使公司经营动作置于国际标准的监督和约束之下,从而有助于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国际化的经营运作体系。
    (4)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各种措施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大胆启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并拟在适当时机招聘一批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从而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公司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2、溢利预测
    根据董事会预测,经深圳中华会计事务所盈况报字(1994)第E11号函审核签证,预计1994年度计划实现利润总额10,891.07万元,科后利润9,416.14万元。
九、其它事项
1、本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决定名称: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ZHENYE CO.LTD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红荔路四川大厦七楼
    邮政编码:518028  ,  电话:(0755)3345783
    传真:(0755)3345781
    法定代表人:张宝
    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6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黄雄刊  肖铁
2、本公司资料查阅情况
    本公司已授权吕晓明、林茂德先生为本公司股份事务代表,负责公司股份管理及股东咨询事宜。投资者如果对本年度报告(摘要)有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有关事项,可通过电话向本公司咨询,也可直接到本公司查阅。有关备查文件资料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
    资料查阅时间:每星期二、五下午(2:00-5:00)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四川大厦七楼709室
    邮政编码:518028
    电话:(0755)345783

                               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