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2020-04-0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报告期内监事会工
作情况,二是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具体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累计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11 项,对公司的定
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了客观、全面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议案 决议
1.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19 年 3 月
1 现场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十一次会议 29 日
5.《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19 年 4 月
2 通讯 1.《振业集团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十二次会议 29 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19 年 8 月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 现场 通过
十三次会议 14 日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19 年 10
4 通讯 1.《振业集团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十四次会议 月 29 日
(二)监督董事会运作及高管履职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列席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34 次,对公司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监事
会法人治理监督职责。
(三)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
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
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工作,标准高、质量高,连续第七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信
息披露考核 A 级考评。
(四)创新构建大监督格局提升整体监督效能。
一是制定《振业集团关于构建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
响应集团“2125”发展战略,创新构建具有振业特色的“6636”大监
督工作模式,形成了“振业健康发展—有你有大监督”的共识。二是
制定《振业集团大监督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通过召开
大监督联席会议的方式,有效整合了监事会、财务总监、纪检、内部
审计、内控、风控等监督资源,切实提升了整体监督效能。
(五)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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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主席牵头开展了关于重大资源开发情况和异地
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调研,并强化对风险薄弱环节的监督,
开展了工程结算专题调研。通过上述专题调研,总结了集团在异地投
资中均实现盈利的经验做法,促进工程结算管控力度有效加强。
(六)积极服务公司发展。
本年度,监事会坚持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积极服务公司发展。
通过听取报告、列席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服务公司发展。本年度监事会参加、列席各类会
议共计 145 次。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19 年,公司在董事会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沉着应对“房
住不炒”的房地产严峻形势,齐心协力,真抓实干,高质量完成全年
目标任务。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37.31 亿元,利润总额 11.03 亿元,
各项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人均创收、人均创利、人力资本投资回
报率继续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公司“一体两翼”振翅高飞,房地产
主业和棚改、租赁业务均硕果累累,土地投资捷报频传,先后竞得天
津海洋新区、西安高陵和东莞清溪地块,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棚改首个代建工程大鹏上洞电厂项目正式动工,实现了从零
到一的突破,自有物业租赁收入逆势增长,再度突破亿元大关,超额
完成年度任务;公司连续 7 年获得信息披露考核最高 A 级评级;振
业时代花园项目创造了开盘即售罄的佳绩,迎来了深汕特别合作区首
个住宅项目“开门红”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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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工作评价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公司管理层切实有效执行公司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健全,运行有序,并通过信
息系统、督察、审计、绩效考核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内控体系的
有效贯彻执行,保障了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防范了公司经营、
管理和财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事会对《振业集团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各定期报告出
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的审计意见。
(四)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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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人购买本公司所属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列席了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交
易公允。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挥监事会在法人治理
结构中的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公司发展,
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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