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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09  

						               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前审阅了《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对该项议案的情况介绍,查阅了相关资

料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

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



                                        二○二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