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宏伟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93,396,9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5481%。 1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486,254,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142,1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2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398,7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6,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142,1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291%。 3、公司监事谢向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 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02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4%;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29,0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1.4875 %;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746%;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02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4%;反对 2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29,0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1.4875 %;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746%;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4%;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5.5638 %;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983%;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4%;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38%;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983%;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5.5638 %;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36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5.5638 %;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36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279,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5%;反对 1,117,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281,414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4.8979 %;反对 1,117,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02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及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7 日、4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听取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还分别从 2019 年 度出席会议情况及表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项目现场考察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朱斌律师、李帅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