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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1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宏伟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93,396,9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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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486,254,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142,1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2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398,7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6,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142,1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291%。
    3、公司监事谢向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
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02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4%;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29,0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1.4875 %;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746%;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02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4%;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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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29,0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1.4875 %;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746%;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4%;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5.5638 %;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983%;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4%;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38%;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983%;弃权 1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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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5.5638 %;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36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330,686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5.5638 %;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36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279,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5%;反对

1,117,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281,414 股 , 占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股份 的 84.8979 %;反对

1,117,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02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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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及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7 日、4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听取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还分别从 2019 年
度出席会议情况及表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项目现场考察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朱斌律师、李帅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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