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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7-10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0-2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 14:50 在公司 43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

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
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15 日 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
                                      1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9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0 年 7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关于免去朱新宏先生公司董事职务
的议案》
    (二)该议案已经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6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免去朱新宏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2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
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7 月 13 日、7 月 14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罗丽芬、牛佳琪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
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十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1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4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1.00     《关于免去朱新宏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
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

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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