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2021-03-3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监事:
现在由我向会议作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
告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二是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具体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累计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11 项,对公司的定
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了客观、全面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议案 决议
1.《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 3.《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 2020 年 4 月 7 日 现场 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通过
第十五次会议
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1.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九届监事会
2 2020 年 4 月 29 日 通讯 2.听取《2020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通过
第十六次会议
情况及二季度工作计划》
第九届监事会
3 2020 年 8 月 26 日 现场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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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
4 2020 年 10 月 28 日 通讯 1.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第十八次会议
(二)监督董事会运作及高管履职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列席股东大会 7 次、董事会 32 次,对公司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监事
会法人治理监督职责。
(三)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障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真实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标准高、质量
高,连续第八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考核 A 级考评。
(四)创新思路推动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建立并有效运行大监督联席会议机制。报告期内,组织召开
大监督联席会议共计 4 次,研究议题共计 8 个,特别是探索召开了大
监督联席会扩大会议,将集团所属企业纪检委员、财务负责人、大监
督兼职监督员纳入参会范围,强化监督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整
体监督效能。二是创新设立大监督兼职监督员。结合集团下属企业没
有党委建制的实际情况,创新“新模式”延伸的方式,设立了“大监
督兼职监督员”,在总部业务管控职能部门和各所属企业中共计选聘
17 名业务骨干担任兼职监督员,并及时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专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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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专业监督力量。
(五)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调研
报告期内,一是对集团近 3 年 30 宗土地投资可研报告进行分析,
有针对性的提出拓宽拿地渠道、加速开发周期、降低成本费用、实现
资金高周转等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制定了《振业集团土地投资工作
指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投资管理水平。二是支持棚改新
业务先行先试,大力支持集团在棚改新领域的发展,创新监督思路,
将监督前置,带领棚改公司积极与福田区相关部门沟通,并通过专项
调研,助力公司制定科学的《管控方案》,协助棚改公司成功获取项
目。三是开展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效能、监管机制等情况的调研,
对集团涉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了集团市场化
程度高等优势,并提出了优化企业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服务公司发展
本年度,监事会坚持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积极服务公司发展。
一是发挥大监督合力,深入一线实地检查,保障了公司免租政策的全
面贯彻落实,让公司自有物业租户切实体会到“有大爱、敢担当、顾
大局”的深圳国企形象。二是督促集团各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积极做好复工安排,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本年度,集团全体
员工实现了零感染、零疑似。同时,通过听取报告、列席会议、实地
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服务公司
发展。本年度监事会参加、列席各类会议共计 206 次。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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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公司在董事会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沉着应对“房
住不炒”和金融严监管的严峻形势,科学做好疫情防控,迎难而上克
服不利影响,奋勇拼搏,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20 年,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29.35 亿元,利润总额 10.89 亿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2.2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54.35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64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9.22%。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工作评价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公司管理层切实有效执行公司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健全,运行有序,并通过信
息系统、督察、审计、绩效考核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内控体系的
有效贯彻执行,有效防范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
监事会对《振业集团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各定期报告出
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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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的审计意见。
(四)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人购买本公司所属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商
铺,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
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列席了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规、
交易公允。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挥监事会在法人治理
结构中的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集团“十
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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