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孔祥云 曲咏海 陈英革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