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2022-04-1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决
策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
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累计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审议议案 11 项,对公司的定
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客观、全面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 会议时间 召开方 议案 决议
式
1.《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
1 2021 年 3 月 29 日 现场 4.《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通过
十九次会议决议
告》
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
2 2021 年 4 月 26 日 通讯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通过
二十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
3 2021 年 4 月 28 日 通讯 《2021 年一季度报》 通过
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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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监事会第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4 2021 年 5 月 12 日 现场 通过
一次会议 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
5 2021 年 8 月 25 日 现场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二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
6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通讯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通过
三次会议
(二)监督董事会运作及高管履职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列席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 41 次,对公司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监事
会法人治理监督职责。
(三)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障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真实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标准高、质量
高,信息披露连续第 9 年获得深交所最高 A 级评级。
(四)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于 2021 年 3 月任期届满,为保证公
司经营决策层正常履职,监事会与董事会密切配合,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换届各个工作环节及工作标准、时限要
求进行了明确,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人选,并顺利召开了第
十届监事会的三次会议,规范了监事会运行机制,确保了公司法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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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的正常运作。
(五)推动大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为不断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监事会牵头将集团大监督联席
扩大会议形成常态化模式,本年度共计召开 4 次大监督联席会议,研
究审议议题 8 个,进一步强化了监督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大监督体系
从上到下的覆盖延伸,提高了整体监督效能。二是制定了《振业集团
“大监督”兼职监督员工作指引》和《振业集团外派监事工作指引》,
提升了监督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六)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一是组织开展了集团历史遗留问题、市属国企境外投
资廉洁风险、市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项调研,并对调研中发现
问题、潜在的风险、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和内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
化意见建议;二是牵头组织了集团相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
行情况自查,并顺利的完成了市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和
有关监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七)积极服务公司发展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坚持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积极服务公司发展。
一是抓好对“阳光招采”的监督,通过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保障集团阳光招采制度的有效落实,2021 年集团共招标 177
项,平均中标下浮率 13.25%。二是督促集团各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
控规定,2021 年度,集团全体员工实现了 0 感染、0 疑似。同时,通
过听取报告、列席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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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服务公司发展。本年度监事会参加、列席各类会
议共计 166 次。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在董事会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政
策和市场变化,精准施策,以市场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圆满的完
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89 亿元,利润总
额 7.5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2 亿元,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为 7.2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规模首次突
破 200 亿元关口,达到 236.01 亿元,较年初增长 52.91%,净资产达
到 81.84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5.32%。监事会总体评价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公司管理层切实有效执行公司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健全,运行有序,并通过信
息系统、督察、审计、绩效考核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内控体系的
有效贯彻执行,有效防范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
监事会对《振业集团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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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各定期报告出
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的审计意见。
(四)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民币 10 亿元,借款期限三年,公司按照固定利率 5.17%支付利息。
相关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4 月 29 日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列席了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交易公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挥监事会在法人治理
结构中的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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