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2022-10-1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与推广制度》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说明
修订前章节 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节 条款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投资者关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投资者
系管理水平,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关系管理水平,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第一条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条 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指引》已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及《公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
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长为公司接待和推广事务工作的第一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工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工作的负 作的直接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与《规范运作》第 7.4.3
第五条 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接待与 第五条 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接待有关信息
保持一致
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 披露事项的公众来访一律由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必要时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和协调,
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接待此类来访。
公司任何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体的采访。接到上述采访要求后,相关部
其他代表上市公司的人员、相关信息披
门的负责人、当事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
露义务人接受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
公室或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
采访等活动,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
括:采访单位、采访的主要内容、接受采 根据公司工作实际进
第七条 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透露或 第七条
访时拟回答问题的提纲等,由董事会办公 行修订
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只能以已公开披
室逐级请示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经批准
露信息和非公开非重大信息作为交流内
后方可接受采访。对采访内容涉及公司对
容。否则,公司应立即公开披露该非公
重大事件的立场、态度、下一步打算等应
开重大信息。
着重审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