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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零七: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5-24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零七 公告编号: 2010-23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星期一)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2010年5月24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4

    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15:00至2010年5月24日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座26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练卫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 年5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

    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184,965,363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17人,

    代表公司股份62,592,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4%。具体

    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人,代表公司股份

    48,70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09人,代表公司

    股份13,887,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赞成62,476,32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

    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15500票,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同意通

    过。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2 发行方式;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3 发行数量;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6 限售期;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7 募集资金投向;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8 上市地点;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赞成22,270,096票,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

    2.10 决议的有效期;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40206226

    股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同意通

    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练卫飞、苏光伟签订的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40206226

    股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赞成62,476,32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1%,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同意通

    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赞成22,270,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3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40206226

    股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同意通

    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赞成62,476,322票,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弃权115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同意通

    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1、律师事务所: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志新、曾力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