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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零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02-07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零七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众投资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由本公司提
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本担保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二OO二年一月四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之窗大厦A座25层
    法定代表人:李云霞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
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股权结构: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95%
                     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


    3.广众投资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5.82万元,净资产为427.88万元,负责总额
7.94万元,利润总额-30.62万元,净利润-30.62万元。截止201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421.57万元,
净资产为421.57万元,负债总额0元,利润总额-6.32万元,净利润-6.32万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6日,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因经
营需要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中信银行给予广众投资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
使用期限为壹年,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打包贷款、
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开立担保函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广众投资公司申请使用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业务种类、额度、期限、用途等以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
合同约定为准。
    2、针对综合授信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2月2日
    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
    贷款期限:壹年
    贷款用途:用于预付货款,未经中信银行书面同意,广众投资公司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3、针对综合授信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6日
    保证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针对综合授信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6日
    抵押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
公司、
    抵押担保物:公司自有物业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25,162,531.57元。
    抵押权行使期间: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
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广众投资公司为开展新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
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广众投资公司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075万,占公司2010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13%,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综合授信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