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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零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2-22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零七          公告编号:2012-008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定期)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下午 2:30 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8 人,其中董事王亿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叶健勇代为行使表决

权。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11 年

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

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计盈利 5701718.89 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

未分配利润仍为-308,847,319.85 元。因此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及拟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鉴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了解,

因此决定 2012 年度继续聘任其为本公司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工作量,

确定其年度报酬为 45 万元。

    独立董事柴宝亭、马浚诚、陈亮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1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七、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零七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提交的《关

于核销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其他应收款项的报告》;

    根据《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确认和核销制度》相关规定,公司

总经理就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项

事宜向董事会提交报告审议。 申请核销的该部分债权有 37 笔,总计金额

2,925,966.53 元。该部分债权的账龄均在 8 年以上,已超过诉讼有效期限,且在

以往年度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已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核销此部分债权

有助于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核销此部分债权。

    九、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公司

会议室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监事会、独立
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十、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练卫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冯

军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柴宝亭、马浚诚、陈亮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冯军武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要求,冯军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

冯军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

规,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冯军武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冯军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聘

任要求,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冯军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冯军武先生简历:

    冯军武,男,1977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在读硕士生。自 1999 年 7 月

大学毕业后一直任职于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冯军武先生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280055

    传    真:0755-83280089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1058 号现代之窗大厦 A 座 26 楼

    电子邮箱:stock0007@126.com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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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