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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七股份: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工作方案2012-06-26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

局”)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

司字〔2012〕43 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深圳市

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零七股份”)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学习《通知》及相关文件

    依据《通知》要求,公司将采用自主学习及现场集中培训相结合

的方式,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并领会《通知》要

求,并严格贯彻落实。同时将《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传达给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成立落实《通知》工作的机构。

    公司应成立落实《通知》工作组,董事长练卫飞先生任工作组组

长为落实《通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黄晓峰先生、副

总经理刘平先生、董秘智德宇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冯军武先生为主要

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学习并传达《通知》内容及精神、制订现金分红

论证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利润分

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提高现金分红信息披露透明度工作。

    三、进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论证。
   依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应就股东回报规划与独

立董事、部分流通股股东做以沟通,从股东回报规划安排、利润分配

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上做了专项研究论证,同

时通过电话专线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确认适合公司未来

发展的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形成论证报告。

   四、修订《公司章程》

   1、论证报告确认后,公司依据报告内容修订《公司章程》,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论证报告》、《公司章程》修正案,为进一步征求

中小股东诉求,此次提交股东大审议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还将采用

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章程》中必须载明以下内容:

   A、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

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

见所采取的措施。

   B、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

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

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等。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