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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七股份: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2-08-13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会【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在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众投资”)开

展新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 2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银行信

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决策程序

符合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

违背的情况。

    (三)、上述担保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四)、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向任何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

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公司进行经营性关联业务往来是出于经营的实际需要,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不存在控股东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柴宝亭:



                                  马浚诚:



                                  陈   亮:



                                              2012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