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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七股份:权限控制与预算管理的暂行规定(2012年8月)2012-08-13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权限控制与预算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为了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建

设的高效进行,强化公司资产经营责任,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经

股份公司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权限控制和

预算管理,并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          人事权限
    第一条   股份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各全资企

业,控股企业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条   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股份公司董事长提名,

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董事会聘用,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由股份公司总经理提名,

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董事会任免,对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   股份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由股份公司分管副总经

理或总经理助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由总经理任免,并与

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第五条   全公司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股份公司各部门

员工,由部门经理依照公司制订的定岗定编方案提出名单,报经总经

理办公会议审批后由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

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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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各全资、控股企业总经理的任免,由各全资、控股企业

董事长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并报股份公司董事长批

准后推荐给各全资、控股企业董事会议决议通过,并由各全资、控股

企业董事会聘用,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各全资、控股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各全资、

控股企业总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经股份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各全资、控股企业总经理任命,签订

聘用合同。

    第八条   各全资、控投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由股份公司审

查直接委派,由各全资、控股企业总经理任命,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   各全资、控股企业部门经理的任免,参照本规定第四条

的规定制订相应的程序执行,并报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

和备案。

    第十条   各全资、控股企业编制外增员,必须呈报股份公司人事

行政部,并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各参股企业需要委派的各类人员,由股份公司总经理

提名,交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各全资、控股企业每月 10 日前应将本公司当月人事

变动表、人事流动表等人事报表报送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各企业之

间的人员调动,应报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

办理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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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合同权限
    第十三条     为了防范风险,规范经营,对全公司经济合同实行统

一管理,严防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经济合同拟定、审批、签订责任制:

    (一)所有承办人拟定经济合同,都应参照股份公司制订的标准

文本(特殊经济合同例外)拟制、打印,交本公司(部门)的主要或

分管负责人初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凡因经济合同审批不严、

不当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审核人、审批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所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亲自签署、订立,不得交由其他人员订立。

    (三)具体规定按股份公司制订的《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合同金额大小实施权限控制,以下所指金额均为每

笔合同总金额:

    (一)酒店业:2 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审计部、法务部审核后交

酒店企业公司按内部规定程序自行审批签订。

    酒店内部审批程序为:2 万元以下(不含 2 万元)经业务部门负

责人、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后,最后经酒店企业公司总经理、董

事长审批。

    2 万元(含 2 万元)以上的合同经酒店内部审批程序后报股份公

司审计部、法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由股份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

董事长审定后交酒店订立。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1、2 万元以下的合同: 酒店企业公司议订合同资料        股份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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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法务部         酒店企业公司按程序自行审批


2、2 万元以上的合同:
 酒店企业公司议订合       股份审计部           股份法务部         股份财务部
 同资料

 股 份 总会 计    股份总经理      股份董事长
 师
                                                            酒店企业公司签订


     (二)物业公司:2 万元以下的合同,由物业公司按内部规定程序

经业务部门审核后交财务部、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自行审批后

签订;2 万元(含 2 万元)以上的合同经内部审批程序审批后,报股

份公司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审核,再由股份公司总会计师、总经

理、董事长审定后交物业公司订立。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1、2 万元以下的合同:          物业公司按程序自行签订


2、2 万以上的合同: 物业公司议订合同资料                          股份审计部




     股份法务      股份财        股份总会计师        股份总经理         股份董事长
     部            务部



             物业公司正式签订


    所有物业公司租赁合同的签订须经审计部、法务部审核后,再按

规定程序审批,租赁合同及停车费的价格控制标准按(2007)001 号

文件执行,对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指导价签订的合同或办理的业务必须

经过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特别审批。

(三)广众投资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因广众投资公司内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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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构尚待完善,合同金额起点又比较大,所有对内对外经济合同经广

众投资公司内部规定程序自行审核后,均需经股份公司法务部、审计

部、财务部审核并报股份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方可签

订。

    第十六条   按合同性质类别不同实施权限控制:

    (一)本规定第十五条按金额大小实施权限控制的合同限定在公

司常规经营并发生频繁的合同,如工程发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凡公司的投资性合同、融资性合同例如借款合同、担保合

同、联营合同、投资合同等,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交由股份公司董事

会审定。

    (三)凡公司订立的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金额在规定权限以下

的(不含权限金额),所在公司根据内部审批程序审批后须交股份公

司审计部、法务部审核后订立,金额在规定权限以上的(含权限金额),

除交由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审核外,还须报经股份公司总会计师、

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交所在公司订立。

    (四)合同权限规定的条款适用范围包括新订立合同及续签合

同。


           第三章     生产经营性费用预算控制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性费用支

出实行严格的预算控制管理。凡计划内的费用支出,按相应审批权限

和程序支付;凡计划外的费用支出,一律交由股份公司按相应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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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和程序确定支付。

    第十八条   生产性费用支出审批权限:

    (一)酒店业:生产经营性开支 2 万元以下的(不含 2 万元),

由其根据内部审批程序自行审批支付;2 万元(含 2 万元)以上经内

部审批程序审核后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批

准后交由酒店企业公司执行。生产经营性支出中的经常项目开支如属

房租、水电、物业管理费、燃气费、税金等由银行支付的款项可适当

放宽标准由酒店按其内部审批程序自行审批。如程序图:

1、计划内 2 万元以下(不含 2 万元)的支付:

  酒店企业公司根据内部程序自行审批
2、计划内 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的支付(由银行转帐支出的经营

性经常项目如房租、水电、物业管理费、燃气费、税金等除外):

                               股份财务部     股份总会计师
  酒店企业公司提出申请

  股份总经理    股份董事长



    涉及工资发放、固定资产购置的经酒店内部程序审核后统一报股

份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

    涉及业务招待支出单次金额 2,000 元以下(不含 2,000 元)的审

批程序最后为酒店公司董事长;单次金额 2,000 元以上(含 2,000 元)

须经酒店公司董事长审核后报股份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物业公司:生产经营性开支 2 万元以下(不含 2 万元)的,

由其根据内部审批程序自行审批;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的经内部


                               6
审批后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交由物

业公司执行。非生产经营性支出如业务招待费等,单次金额 2,000 元

以下(不含 2,000 元)的最后审批程序为物业公司董事长,单次金额

2,000 元以上(含 2,000 元)的须经物业公司董事长审核后报股份公

司按规定程序审批。涉及工资发放、固定资产购置的经物业内部程序

审核后统一报股份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如程序图:

1、计划内 2 万元以下(不含 2 万元)的支付:

 物业公司根据内部程序自行审批
2、计划内 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的支付:
 支付

                              股份财务部    股份总会计师
  物业公司提出申请

  股份总经理     股份董事长



    (三)广众投资公司:根据目前情况生产经营性开支 2 万元以下

(不含 2 万元),由其按内部审批程序自行审批;生产经营性开支 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经内部审核后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

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批准后交广众投资公司执行。非生产经营性支

出如业务招待费等经内部程序审核后统一报股份公司按规定程序审

批。涉及工资发放、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内部程序审核后统一报股份公

司按规定程序审批。如程序图:

    1、计划内 2 万元以下的支付:


     广众投资公司根据内部程序自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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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计划内 2 万元以上的支付:

                                         股份财务部          股份总会计师
     广众投资公司提出申请

     股份总经理         股份董事长



第十九条   业务招待费控制标准:

    业务招待费公司实行宴请单审批制度,应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

凡未批先用的费用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及超出批准额度部分均由使用

人自行承担费用。股份公司及各投资企业凡需要接待应酬的,原则上

必须由 2 人以上参加。各公司年度控制标准如下:

    (一)酒店业业务招待费按营业收入 5‰标准实行控制。

    (二)零七物业管理公司业务招待费年度标准 12 万元。

    (三)广众投资公司单报单批。

    第二十条      车辆管理费控制标准:

    股份公司及各投资企业所有车辆由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定

点维修。车辆有关费用控制标准由公司另行发文确定。

    第二十一条      电话使用费标准:

    手机补贴及电话费用控制标准由公司另行发文确定。

    第二十二条 股份公司申请用款及费用报销程序:

    (一)申请用款程序:


  用款人申请           部门领导批准                   财务部长审核


  总会计师审核           主管副总审批                   总经理审批

                                                        准
                                     8
  董事长批准

  批准
    (二)费用报销程序:

  报销人制单         部门领导批准         财务部长审核


  总会计师审核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批准

                      准                批准
    注:车辆费用审批前须经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

    (三)副总(包括总会计师)以上人员申请用款及报销程序:

  用款报销人申请或制单            财务部长审核


  总会计师审核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批准

                       准
    第二十三条   工资费用控制标准:

    (一)公司实行效益挂钩制,每月 10 日发放上月工资。股份公

司及各投资企业的具体考核方案由股份公司经营班子办公会议讨论

通过后执行。

    (二)股份公司及各投资企业应制订工资总额的预算计划并严格

按预算标准执行。任何公司均不得突破工资总额标准,如因增加人员

而需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标准,必须报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批准。

    (三)因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挂钩指标的奖励不计入工资总额,

但必须经过严格审计确认后执行。

    (四)各投资企业因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提取的完成奖及超

额利润提成奖金经考核小组确认总额后提取 20%上交股份公司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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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管理人员的奖金,剩余部分由各投资企业分配并报股份公司人事

行政部按规定程序经考核小组、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下

发。



         第四章      投资性融资性资金预算控制

    第二十五条   各全资、控股公司投资新项目应依照股份公司章程

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各全资、控股公司未经股份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

保;不得对外借出款项。

    第二十五条   各全资、控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应依照股份公司章

程的规定办理,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第二十六条   各全资、控股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毁损等

处理,依照股份公司《资产损失确认和核销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十七条   投资性、融资性资金的报批程序:

    (一)投资新项目的审批程序:


  项目负责人全面调研                写出可行性报告


  项目公司论证报告                  上报股份主管副总

                                      投资额在净资产 10%以上的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要经董事会讨论


    (二)融资合同的批准程序:

  资金部提出申请报告           财务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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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批准


    (三)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
                                               股份财务部审核
 各投资企业、股份部门提出申请

 股份审计部审核         股份总会计师审核        股份总经理审批



      股份董事长批准


    (四)资产的损失确认与核销:

    1、单项 20 万元以下(含 20 万元)资产的处置:
                                                股份财务部审核
 各投资企业、股份部门提出申请

 股份审计部审核         股份总会计师审核        股份总经理批准



    2、单项 20 万元以上(不含 20 万元)至 500 万元以下(含 500

万元)资产的处置:
                                                股份财务部审核
 各投资企业、股份部门提出申请

 股份审计部审核        股份总会计师审核        股份总经理审批



 股份董事长审批        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



    3、单项 500 万元以上(不含 500 万元)资产的处置:
                                                股份财务部审核
 各投资企业、股份部门提出申请

 股份审计部审核        股份总会计师审核        股份总经理审批



                                          11
 股份董事长审批     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凡投资企业上报股份公司的审批事项都要先履行

自己公司的执行程序。

    第二十九条      凡股份公司、投资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发生的各项费

用支出,应回避自签自批。

    第三十条      股份公司财务部为公司预算控制的日常管理部门、审

计部为监督部门。股份公司各部门、各投资企业应当严格依照本规定

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深达声[2007]007 号文

件同时废止,原制定的凡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制度和办法,均按本规定

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的修改,解释权归股份公司经营班子。

    注:厦门亚洲海湾大酒店的权限控制和预算管理按酒店企业标准

执行。须经股份公司审批的用传真件审批,接件后股份公司应及时按

规定程序审批。传接事宜由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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