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向中信银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独立意见2013-05-28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向中信银行申请 2 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赋予的职责,现就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向中信银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取
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
短缺情况,保持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健康稳定的发
展。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
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中信银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独立董事(签字):
柴宝亭:
马浚诚:
陈亮:
2013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