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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5-03-05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及个人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聘任柴宝亭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任职资格:经审查柴宝亭先生的简历,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二、提名程序:经审查,柴宝亭先生的任职由公司董事长丁玮先

生提名,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

    三、审议程序:柴宝亭先生的任职资格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四、结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聘任柴宝亭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陈   亮:



陈德棉:



郭亚雄:




                                            201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