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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七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6-12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零七股份

股票代码:000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榕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107 号 3303 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107 号 3303 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一致行动人:

1、自然人:刘乐,无曾用名,女,中国国籍,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湾畔

花园 4 栋 4C

2、自然人:王铮铮,无曾用名,男,中国国籍,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康路

樟坑一区 133 栋 801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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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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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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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自然人:刘榕

上市公司、公司、零七股份   指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刘榕关于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                 指      自然人:刘乐、王铮铮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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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榕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62319780420****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107 号 B 座 3303 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107 号 B 座 3303 房
   刘榕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先生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
人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自然人:刘乐
   姓名:刘乐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62319891227****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湾畔花园 4 栋 4C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湾畔花园 4 栋 4C
   刘乐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先生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
人的情形。
   2、自然人:王铮铮
   姓名:王铮铮
   曾用名:无
   性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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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52219880314****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康路樟坑一区 133 栋 801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康路樟坑一区 133 栋 801
    王铮铮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先生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
动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榕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一致行动人刘
乐、王铮铮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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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好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
为。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
月内,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市场状况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零七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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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买入或
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刘榕先生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3 号)文件相关精神,截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榕
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乐女士、王铮铮先生合计持有零七股份 16,531,917 股,占零
七股份总股本的 7.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榕先生未通过个人账户买卖零七股份,但其一致行动
人刘乐女士、王铮铮先生自 2014 年 9 月 11 日开始持续增持零七股份,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合计持有的零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截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权益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股) 持有股数(股) 增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14/9/12-2015/9/30      8,044,026      8,044,026          3.48


   刘乐         集中竞价      2014/10/1-2014/10/31      618,400       8,662,426          3.75

              集中竞价或大
                              2014/11/1-2015/3/19         0           8,662,426          3.75
                 宗交易

                集中竞价      2014/9/11-2015/9/30      5,436,462      5,436,462          2.35


                集中竞价      2014/10/1-2014/10/31     3,073,029      8,509,491          3.68
 王铮铮
                集中竞价      2014/10/1-2015/2/28         0           8,509,491          3.68


                集中竞价       2015/3/1-2015/3/19      -640,000       7,869,491          3.41


                             合计                    16,531,917     16,531,917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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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零七股份 0 股;截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乐女士、王铮铮
先生自 2014 年 9 月 11 日起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
持零七股份 16,531,917 股,累计增持达到零七股份总股本的 7.16 %;本次权益
变动后刘榕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刘乐女士、王铮铮先生合计持有零七股份
16,531,917 股,占零七股份总股本的 7.16 %,成为合计持有零七股份拥有权益
的股份 5%以上的股东。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所涉增持交易初始日前 6 个月没
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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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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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榕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一致行动人刘乐女士、王铮铮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零七股份董事会秘书处(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1058 号现代之窗大
厦 A 座 25 层);

    (二)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三)联系人:冯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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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刘榕




                                         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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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厦 A 座 25 楼

股票简称           零七股份                     股票代码            000007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榕                                             南路 2107 号 B 座 3303 房
名称                                            注册地
                                                                    备注:为自然人住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16,531,917 股                  变动比例:    7.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 16,531,917 股                 持股比例:    7.16%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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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榕




                                                   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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