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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七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30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20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2016年1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

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00至2016年1月29

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

座2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智德宇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

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230,965,363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5,793,463股,限售流通股25,171,90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386,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450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股

数 60,252,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873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8 人,代表

公司股份 13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 2015 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及拟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60,386,018      60,385,618        0                 400
 权的全体股东

                                     99.9993%                            0.0007%
 其中:单独或合
                     60,252,718      60,252,718        0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100%
 单独或合计持有
                     133,300         132,900           0                 400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以外的其他股
                                     99.6999%                            0.3001%
 东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工商注册名称的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60,386,018      60,385,618        0                 400
 权的全体股东

                                     99.9993%                            0.0007%
 其中:单独或合
                     60,252,718      60,252,718        0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100%
 单独或合计持有
                     133,300         132,900           0                 400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以外的其他股
                                     99.6999%                            0.3001%
 东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
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60,386,018      60,385,618        0                 400
权的全体股东

                                    99.9993%                            0.0007%
其中:单独或合
                    60,252,718      60,252,718        0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100%
单独或合计持有
                    133,300         132,900           0                 400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以外的其他股
                                    99.6999%                            0.3001%
东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60,386,018      60,385,618        0                 400
权的全体股东

                                    99.9993%                            0.0007%
其中:单独或合
                    60,252,718      60,252,718        0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100%
单独或合计持有
                    133,300         132,900           0                 400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以外的其他股
                                    99.6999%                            0.3001%
东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60,386,018      60,386,018        0                 0
权的全体股东
                                 100%
其中:单独或合
                    60,252,718   60,252,718     0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100%
单独或合计持有
                    133,300      133,300        0           0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以外的其他股
                                 100%
东

       前述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
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志新、曾力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