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全新好:关于收到《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的公告2016-02-26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香港港众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港众”)与中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资源
(BVI)”)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签订收购马达加斯加中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简
称“中非资源(MAD)”)100%股权的《买卖股权协议》,合同约定“如未能于交割
日期起的 36 个月内就探矿权证及交割日期后公司新取得的勘矿权证所载矿区范
围完成详查,香港港众有权要求中非资源(BVI)按照投资成本回购股份;如于
交割日期起计的 36 个月内,就探矿权证及交割日期后中非资源(MAD)新取得的
勘矿权证完成详查,中非资源(MAD)的股权评估值低于或等于香港港众的投资成
本的,香港港众有权要求中非资源(BVI)回购股份或补足评估值与投资成本之
间的差额”。
    鉴于上述合同约定回购股份条件已经成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5 年初
决定启动要求中非资源(BVI)回购的程序,相关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 2015-025、
2015-056)。
    近日,公司子公司香港港众收到由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博融”)和练卫飞先生承诺的《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以下简称“函件”),并将
函件送达公司,函件称鉴于《买卖股权协议》约定了相关回购股权条款,现相关
回购股权条件已成立,为此广州博融及练卫飞先生共同承诺对中非资源(BVI)
就《买卖股权协议》约定应履行相关回购股权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承诺
如下:
    一、广州博融及练卫飞先生确认中非资源(BVI)回购股权款构成为:本金
人民币 7489.80 万元、以年息 10 厘计算至香港港众全额收到回购股权款本金之
日的利息、勘探费用 2778459.42 元(截止 2016 年 1 月底)。
    二、广州博融及练卫飞先生承诺在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向香港港众支付回购
股权首期款 500 万元。
    三、对中非资源(BVI)在 2016 年 6 月 3 日前向香港港众支付剩余回购股权
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中非资源(BVI)未能按时向香港港众支付剩余回购股
权款,则由广州博融及练卫飞先生代为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跟进回购事项进度,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