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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2016-05-24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8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7 人,实际参加会议 7 人。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现任第九届董事会将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届满。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提升管理和业务水平,并有利于后续相
关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现提前换届选举。
    公司现有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与练卫飞先生
根据其与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控股”)签署
的相关表决权委托安排的约定,按照受托人全新好控股的指令提名陈德棉先生、
吴日松先生、智德宇女士、赵鹏先生、杨建红先生、吴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卢剑波先生、胡开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郭亚雄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任期三年。
    经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
关任职资格,同意将该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名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议事规则》第十三条
    修订前
    第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
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连续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
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二)修订《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
    修订前
    第三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三)修订《议事规则》第四十条
    修订前
    第四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应当符
合以下规定: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单项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除本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需要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情形,公司股
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适用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即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即可。
    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以上
时,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每一份公司股份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
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监事)席位数。
    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
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当选按其所获同意票的多少最终确定,但是每一个
当选董事(或监事)所获得的同意票应不低于(含本数)按下述公式计算出的最
低得票数。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
    若首次投票结果显示,获得同意票数不低于最低得票数的候选董事(或监事)
候选人数不足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或监事)席位数时,则应该就差额董
事(或监事)席位数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程序按照本条上述各款的规定
进行。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应当符
合以下规定: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单项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除本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需要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情形,公司股
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适用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即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即可。
    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每一份公司股份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
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监事)席位数。
    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
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当选按其所获同意票的多少最终确定,但是每一个
当选董事(或监事)所获得的同意票应不低于(含本数)按下述公式计算出的最
低得票数。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
    若首次投票结果显示,获得同意票数不低于最低得票数的候选董事(或监事)
候选人数不足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或监事)席位数时,则应该就差额董
事(或监事)席位数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程序按照本条上述各款的规定
进行。
    四、以 7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及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深圳市全新好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德棉:男,1962 年 11 月 20 日出生,硕士学历,1982-1983 浙江平阳第一
中学任教师,1983-1985 年浙江平阳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1988-1999 合肥工业
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任研究员,1999-至今同济大学投资研究所任研究员、所
长、博士生导师。已经指导毕业博士生 40 多名,硕士生 80 多名,出版专著 5
部,发表论文 100 多篇。参与或者主持创业投资项目决策并已经投资项目 100
多项,其中已经上市企业 40 多家。
陈德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日松:男,1970 年出生,1986 年至 1990 年于广东省武警总队第四支队服
役,2001 年 6 月至今于深圳市得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今
于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吴日松先生配偶陈卓婷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708771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07%);吴日松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智德宇:女,1974 年 01 月出生,本科学历,获司法部颁发律师资格证书。
1997-2001 年任职于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1-2011 任本公司法律顾
问,2011 年-2014 年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2015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智德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鹏:男,1979 年 2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2003 年
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2003 年-2009 年在海南航空计划财务部任
职,2009-2012 年任海航易生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易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2012-2014 年任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 年任易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凯撒旅游,上市代码 000796)副总裁,2014-2015 年任供
销大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 年至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
       赵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建红:男,1972 年 8 月出生,1995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工作经历 2007-2008
海航旅游集团副总裁,2008-2013 香港航空董事长兼总裁,2013-2015 海航旅游
集团 CEO,2015 至今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杨建红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广:男,1986 年 4 月出生,深圳大学物流管理本科学历,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于翡翠国际货运航空公司任配载专员,2012 年 9 月至今于深圳市德
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任工程项目部物资采购专员。
       吴广先生在实际控制人吴日松、陈卓婷夫妇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实际控制人
存在关联关系。吴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
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亚雄:男,1965 年 2 月生于湖南郴州,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
研究生导师。1985 年-2000 年,在江西财经大学工作,曾任研究生处科长、副
处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2001 年起,先后担任天音通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横店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企管部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会计、
财务教学科研工作,研究方向主要有企业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公司理财、产业
组织核算与监督,兼任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
公司等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郭亚雄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卢剑波:男,1968 年出生,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
历。1996-1999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1999-2001 年于深圳市华鹏会
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2001-2002 年于深圳市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高
级项目经理,2002-2012 年于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任副主任会计师,
2012 至今任深圳市领享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卢剑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胡开梁:男,1978 年出生, 1996-2006 年任安徽省全椒县陈浅小学教师,
2006-2009 年就读海南大学法学院,2009 至今任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胡开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