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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2016-06-1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及个人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1、任职资格:经审查智德宇、周原、赵鹏、陈伟彬等人员的简

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合

法;

       2、提名程序:经审查上述人员任职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名程序合法;

       3、审议程序: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4、结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1、审议程序:该薪酬标准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合法;

       2、薪酬标准:考虑公司现状,结合深圳地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水平,该薪酬标准基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结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薪酬事项:

    1、审议程序:该薪酬标准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合法;

    2、薪酬标准:考虑公司现状,结合深圳地区上市公司董事薪酬

水平,该薪酬标准基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结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上述董事、董事长薪酬事项

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郭亚雄



                         独立董事:卢剑波



                         独立董事: 胡开梁



                                       201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