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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6-07-1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将《关
于终止与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提交我们审
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议案的相关材料,我们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
交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我们对本次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及相关各
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够成熟,加之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直接及
间接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需进一步沟通解决,经审慎研究,从保护上市
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各方讨论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拟终止筹
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我们理解公司董事会提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
交易对方充分沟通之后作出的决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同时请公司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事宜,避免给上市公司造成
不良影响。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亚雄:




    卢剑波:




    胡开梁: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