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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关于收到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送达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2016-11-08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17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送达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收到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钧资产”)送达《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等相关文件。泓钧资产将其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的上市
公司 3100 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日松先生行使。 表
决权委托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甲方(委托方):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吴日松
1.   表决权委托
1.1 甲方(“委托方”)授权乙方(“受托方”)自本协议有效期内就有关其所持有
    标的股份,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依据全新好股份届时有效的章程行使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权利(“委托权利”):
    (a) 召集和出席全新好的股东会会议;
    (b) 代表委托方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讨论、决议的事
        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全新好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
        事、总经理及其他应由股东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
    (c) 届时有效的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
        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档(“中国法律”)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
        的其他表决权;
    (d) 其他公司章程项下的股东表决权(包括在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
        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e) 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委托方不再以股东身份行使包括自身在内的任何
        股东方、董事会、监事会、高管所提案的表决权。


1.2 受托人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履行委托权利,维护委
   托方及全体股东利益。
2. 知情权
     为保障行使本协议下勤勉义务之目的,委托方有权了解上市公司运营、业
        务、客户、财务、员工等各种相关信息,有权列席全新好股份的会议并发
        表建议,受托方应对此予以充分配合。
3.      委托权利的行使
3.1   委托方将就受托人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
      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档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档。
3.2   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因任何
      原因无法实现,各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
      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
      的。
3.3   受托方不得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行为。
3.4   尽管有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约定,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凡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投融资业务中,委托方及受托方均可自愿以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身份为上市公司提供增信,双方对该增信行为互相认
      可。
4.      陈述、保证与承诺
4.1     委托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a) 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已获得适当的授权签署并
          履行本协议,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b) 其在本协议生效时是全新好股份的在册股东,其授权乙方行使的股东权
          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行权限制,已披露的质押除外;
4.2      受托方就其自身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a) 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可以独立
          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b) 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尽到善良勤勉管理义务,不得无合理理由而
          怠于行使股东权利义务。对于委托方基于投资协议关系,接受其他财务
          投资人指令需减持对应份额股份的,受托方将予以配合,减持后剩余股
          份表决权委托依然有效。
      (c) 未经委托方书面授权,受托方不得单方向第三方让渡本协议所述标的股
          份表决权。
5.     效力和期限
5.1   本协议自各方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并生效。有效期二年,到期后若延期由
       各方另行书面约定。
5.2   若经证实存在本协议3.3条情形,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解决并补
       偿,甲方可提前三十天给予乙方通知而解除本协议。除此之外,未经各方协
       商一致,其它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  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
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地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
的违约(“违约”),其利益受损的未违约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
期限内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相关守约方书面通知违
约方并提出纠正要求后的十(10)天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相关守约
方有权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部的损害
赔偿。
7. 其他
7.1 本协议经各方书面同意,并由各方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后可以修改、补充
     或解除。
7.2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如协
   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该争议应提交深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适用中国法律。
7.3 本协议一式肆(4)份,双方各执贰(2)份,对各方及各方的合法继受人均具
  有约束力。”
     本次泓钧资产表决权委托前后公司权益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序    股东名
号      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比
                 (股)         例          例     (股)           例        例
      前海全
1                         -         -    12.57%               -        -     12.57%
      新好
2    吴日松               -         -          -              -        -     13.42%
3     陈卓婷     8,995,915      3.89%     3.89%      8,995,915     3.89%      3.89%
      泓钧资
4                3,196,549      1.38%     1.38%     34,196,549    14.81%      1.38%
        产
5      田瑜      1,207,200      0.52%     0.52%      1,207,200     0.52%      0.52%
      广州博
6              35,031,226      15.17%    13.42%      4,031,226     1.75%           -
        融
7     练卫飞   25,000,000      10.82%          -    25,000,000    10.82%           -
      其他股
8              157,534,473     68.21%    68.21%    157,534,473    68.21%     68.21%
        东
     合计      230,965,363    100.00%   100.00%    230,965,363    100.00%   100.00%
      针对本次因司法划转导致前海全新好及一致行动人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情形,根据该条款的相关规定,前海全新好
及一致行动人拟采取如下措施:自广州博融持有的全新好 3,100 万股股票被司法
划转至泓钧资产名下之日起 30 日内,将所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 30%
或者 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 10
月 21 日、25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6】第 171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
告》、《关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 3100 万股股权司法划转程序暨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