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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 2017-05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7 日--2017 年 4 月 28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8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7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 A

座 26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智德宇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

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 230,965,363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5,965,363 股,限售流通股 25,000,000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

 代表公司股份21,049,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6%。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股数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3人,代表公

司股份21,049,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厚元资本合作设立之并购基金增资及
增加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出席会议有    21,049,361   21,049,361    0              0
  表决权的全
    体股东                   100%
  其中:单独
              17,138,885     17,138,885    0              0
  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                100%
  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
              3,910,476      3,910,476     0              0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以                 100%
  外的其他股
      东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并购基

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

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受托表决股份、吴日松先生受托表决股

份、陈卓婷女士等均已回避表决。同时,因该议案涉及公司对参与产

业并购基金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购义务

差额补足,负有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故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 以上股数同
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友谊、孟良勤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