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7-05-1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 《关于增补袁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事
项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经审阅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
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袁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卢剑波
独立董事:胡开梁
独立董事:徐栋
2017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