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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关于收到《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公告2017-09-27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3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收到由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吴日松、陈卓婷夫妇及
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铮”)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暨
共同控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吴日松、陈卓婷夫妇
    丙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7,以下简称“全
新好”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公司 46,858,500
股,持股比例为 13.53%。
    2、乙方因接受甲方的表决权委托,为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人。
    3、原一致行动人练卫飞的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乙方拥有的公司控制权比例
可能因拍卖从 29.99%降低至 19.17%。
    4、丙方为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依法通过司法拍卖、协
议转让、二级市场增持、主动要约等方式增持全新好不少于 10%股份。
    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和乙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或解除前,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人为乙方和丙方;待甲方与乙方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或解
除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人为甲方和丙方。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一致行动人地位
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具体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各方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对方保持一致行动,具体如下: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且根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股东行使提案权或作出表决的事项时
应采取一致行动;
    2、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采取一致行动时,须事先由各方进行充分协调并
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独作出决定或行为;
    3、在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协议各方应采
取一致行动,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4、本协议签署后,丙方未来增持的公司股票将与甲方、乙方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合并计算,丙方应当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相关规定,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
易、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定义务。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本协议各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
    1、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律设立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
    3、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构成其为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同或
类似安排的违约或不履行。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公布的有关
法律、法规;本协议适用之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部分
条款不再适用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约束力。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则
    1、各方共同承诺,采用一致行动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甲方与乙方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或解除后,乙方即自动退出本协
议,乙方不再作为本协议一方,本协议当事人自动调整为甲方与丙方。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经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不得解除。
    4、协议各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友好协商并以缔结补充协议的形式
作出补充约定,该补充约定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 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公司将及时跟进《协议》约定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