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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2018-01-2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
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
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
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
事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进行了专门的规范和
要求,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
投资。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任职资格:经审查赵鹏先生的简历,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二)提名程序:经审查,赵鹏先生的任职事宜由总经理智德宇
女士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
    (三)审议程序:赵鹏先生任职资格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聘任赵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卢剑波:



  胡开梁:



  徐     栋:




                                         2018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