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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8-02-1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临时)会议增补董事候选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经审阅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
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韩学渊先生、黄立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
    根据新《公司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
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卢剑波



    独立董事:胡开梁



    独立董事:徐栋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