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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8】第41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8-03-03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8】第 41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
部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编号:公司部关注函
【2018】第 4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给
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及时组织自查工作并积极与公司法律顾问沟通,
安排相关回复工作。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2018 年 2 月 13 日,你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你公司拟将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修订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除董事会提名或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的提名外,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每一提案
可提名不超过全体董事 1/4 的候选人名额,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
多于拟选人数,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提出。除监事会提名或监事会任期届满时的提名外,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每一提案可提名不超过全体监事 1/3 的候选
人名额,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合理性,
修订后的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你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否符合《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2.2.1
条规定。请你公司说明提高股东提名董事、监事门槛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是否变相限制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
权利。同时,请你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5.4
条规定,对此发表明确意见。最后,请你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为严格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中小

股东权利,经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并经慎重考虑,决定撤销上述《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同时取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经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及《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召开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