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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8-04-1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临时)会议关于唐小宏先生承诺变更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
本次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小宏的承诺变更已提交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事
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本次承诺变更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基于实际情况,本次承诺变更不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相关事项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事项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卢剑波



    独立董事:胡开梁



    独立董事:徐栋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