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更新后)2018-10-16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8—12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
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
和恒丰")送达的《关于增持股票锁定期内部分股票被动减持的告知函》(以下
简称“《告知函》”),获悉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朱勇胜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11 日期间分别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全新好
股份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
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朱勇胜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11 日期间通过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账户持有的部分股份因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成交金额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王昕 集中竞价 10 月 10 日 7,241,115 1,166,100 0.34%
王昕 集中竞价 10 月 11 日 1,524,675 273,900 0.08%
朱勇胜 集中竞价 10 月 11 日 3,335,509 600,000 0.17%
本次被动减持前,朴和恒丰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10,681,711 股,朴和恒丰
一致行动人朱勇胜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672,707 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
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6,298,001 股,合计持有全新好股份 17,652,419 股,占
全新好股份总数的 5.10%。
本次被动减持后,朴和恒丰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10,681,711 股,朴和恒丰
一致行动人朱勇胜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72,707 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账
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4,858,001 股,合计持有全新好股份 15,612,419 股,占全新
好股份总数的 4.51%。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2017 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杉资产”)与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和恒丰”)、北京道合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道合顺投资”)、胡忠兵、杨臣、卢洁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佳杉
资产向朴和恒丰、道合顺、胡忠兵、杨臣、卢洁收购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6.67%
股权。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售方业绩承诺能否完成对
全新好业绩及投资者权益有较大影响。佳杉资产、朴和恒丰和上市公司经友好
协商签订了《增持协议》,约定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低于 30,000 万元
用于定向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且自其增持完成之日起算,增持股票的
锁定期不低于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朴和恒丰已通过二级市场直
接增持公司股票 10,681,711 股,通过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在二级市场直接
增持公司股票 6,298,001 股,通过朴和恒丰股东朱勇胜(暨一致行动人)在二
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 1,544,507 股,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18,524,21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35%),增持金额达到人民币 300,000,000 元,且自增持完成
之日(2018 年 3 月 27 日)起,增持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 12 个月。故朴和恒丰
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做出过股份锁定承诺;
(二) 王昕、朱勇胜为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次遭
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了 1,4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2%。朱勇胜所持公
司股份因本次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了 6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
根据证券公司的电话风险提示,证券公司目前对王昕、朱勇胜名下账户所持全新
好股份的处置计划,可能会导致朴和恒丰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全新好股份比例进一
步降低。
(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持续关注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两
融账户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四)因 2018 年 10 月 9 日、10 日、11 日三天朴和恒丰两位一致行动人连
续遭遇平仓,导致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由 5.35%降低至 4.51%,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督促股东方配合出具《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
(五)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一)朴和恒丰出具的《关于增持股票锁定期内部分股票被动减持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