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关于公司收到《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9—10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公司审核,公司收到涉及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和《授
权委托书》等文件存在如下疑问:
1、经检查,《授权委托书》内容为韩学渊个人委托崔杰办理《一致行动协
议》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未知是否为原件、仅有韩学渊签名(该签名经比对
与其以前提交文件签名存在差异)且未加盖汉富控股公章,受托人崔杰无身份
证号码信息,无法确认受托人合法有效身份,同时未附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
份证明文件;
2、《一致行动协议》中协议条款编码错乱,未能确定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3、《一致行动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约定;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
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
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即双方均为公司投资者,但《一致
行动协议》中并未说明融美科技的持股情况。
基于前述不确定性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邮件送达的汉富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与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融美科技”)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授权委托书》,随后收到相关原件,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7,以下简称“全
新好”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公司 7500 万
股,持股比例为 21.65%。
2、乙方系于 2019 年 1 月 6 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
专业数字图像拼接显示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是国内专业从事大屏幕拼接、边缘融
合、无缝拼接、图像拼接、多屏显示等显示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专业性生产服务公
司。
3、现乙方为甲方的合作伙伴,拟与甲方共同在未来 12 个月内依法通过司法
拍卖、协议转让、二级市场增持、主动要约等方式增持全新好不少于 5%股份。
4、本协议各方基于对全新好后续发展的信心,经友好协商,拟在公司股东
大会等公司管理活动中采取一致行动,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一致行动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维护、巩固各方
在公司的控制地位。
5、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将共同致力于全新好的发展,继续推进公司的经营
转型,并在处理有关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或者需要由股东行使召集权、提案
权或作出表决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一致行动人地位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各方经协商达成
如下具体协议,以玆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对方保持一致行动,具体如下: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且根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股东行使召集权、提案权或作出表决
的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提案、共同投票表决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报酬事项、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修改公司章程等;
2、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采取一致行动时,须事先由各方进行充分协调并
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独作出决定或行动;
3、在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协议各方应采
取一致行动,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4、本协议各方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时,应委托其他一致行动人参加
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时,则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
使投票表决权;
5、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未来增持的公司股票将与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的公司股票合并计算,乙方应当按照《公司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相关规定,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
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定义务。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本协议各方陈述和保证:
1、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对各方具有合法、
有效的约束力;
2、其持有、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
3、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构成其为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同或
类似安排的违约或不履行;
4、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各方与其他非本协议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与
其他非本协议股东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的安排,也不会作出影响本
协议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本协议期限
各方同意,本协议期限为【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计算。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如本协议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
持股多数的原则作出一致行动决定,协议各方同意按照该决定执行;
2、本协议各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协
议其他各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公布的有关
法律、法规;本协议使用之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部
分条款不再适用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约束力。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相关规则及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汉富控股与融美科技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二)汉富控股法人签字(未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