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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公告2020-01-08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2017 年 10 月,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核查发
现涉及一起与自然人王坚的民事诉讼案,案件起因系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违
规以上市公司名义向自然人王坚借款产生的借贷纠纷引发,导致公司相关银行账
户及资产被查封冻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4 日、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0)、《关
于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3)、《关于相关诉讼案件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8))。收到该案后,公司积极进行应诉,以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

    一、案件最新进展
    为保障公司发展,公司一直在积极推动上述相关诉讼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特别是在公司新一任管理层的积极推动下,公司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加速妥善
解决。2020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
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17】粤 0306 民初 23581 号),在宝安法院的主
持调解下,公司与自然人王坚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原告:王坚
    被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一)原、被告经协商一致同意由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 800 万元了结本案
纠纷,应分两期支付,第一期 400 万元应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前支付,第二期
400 万元应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户名:王坚,开
户行:广发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账号:6225680228000******);
    (二)若被告任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足额付款,则原告有权以 8,438,400 元及
利息(以 8,438,400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2%,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起计算至付
清之日止)为总数,减去调解书签订后被告已履行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三)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就此了结,任一方不得再向对方主
张合同权利;

    (四)受理费 95,131 元,减半收取 47,565.5 元、保全费 5,000 元,原告律
师费 20 万元,均由原告自行承担。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上述付款约定,则诉讼费
47,565.5 元、保全费 5,000 元、律师费 20 万元均由被告承担。鉴定费 182,021
元,被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
    原、被告一致同意在本调解笔录上签名或捺印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二、该案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11 月底,公司已对该诉讼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 8,380,305.68

元,依据和解协议将冲回多计提的 380,305.68 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