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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2020-04-29  

						                        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
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
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
策,保障了公司财务规范运行,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监事会日常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对重大诉讼可能产生的赔付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持有的港澳资讯 6.8%股权计提减值的议案》、《关于对广博投资有
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上市公司相关担保承诺之履
行期限暨承诺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5 月 7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
酬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上市公司相关担保承诺之履行
期限暨承诺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
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八)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韩学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国铭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选举杨春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11 月 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对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合法身份确认程序
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
提案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
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
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
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
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
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基本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得到严格执行,公司应当在
今后的运作中继续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应继续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强化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信息披露管理。
    (三)内控体系建设按照公司《内控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通过对
公司层面及业务活动层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来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之监事签署页)


监事签名:


孙 华:




李亚萍:




马 斌: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