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20-04-29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
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
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设置合理,基本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全
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得到严格执行,但
公司应当在今后的运作中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对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公司财务控制也应当继续予
以加强。
三、内控体系建设按照《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规
范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通过对公司层面及业务活动层面的风险评估
和管理来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完成了
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编制工作,并自2012年4
月1日起颁布实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或重要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之
签署页)
监事签名:
孙 华:
李亚萍:
马 斌: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