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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0-08-2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上半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
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前期发生的公司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
杉资产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优先级及
中间级回购的差额补足担保事项已解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毅龙



   独立董事:田 进




                                   2020 年 8 月 27 日